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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长信先锐混合A519937,长信先锐混合C008918)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管理费率由0.7%年费率调整为0.5%年费率,拟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由0.6%下调至0.5%。
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
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L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60%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
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L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P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自2023年5月11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一、召开事由”的“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的此次修改为降低管理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联系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700-5566
电子信箱:service@cxfund.com.cn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