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稳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稳利债 券
基金主代码 009203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20年10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鹏扬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 及 《关
于 准 予 鹏 扬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
307号 )《鹏扬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鹏 扬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下属分类基 金的基金 简称 鹏扬稳利债 券A 鹏扬稳利债 券C
下属分类基 金的交易 代码 009203 009204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 请获中国 证监会核准 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0】307号
基金募集期 间 自 2020年7月31日起 至 2020年10月26日 止
验资机构名 称 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
募集资金划 入基金托 管专户的日 期 2020年10月28日
募集有效认 购总户数 (单位:户) 1,720
份额类别 鹏扬稳利债 券A 鹏扬稳利债 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 认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 元) 258,581,720.30 28,448,489.10 287,030,209.40
认购资金在 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 (单位:人民币 元) 3,514.10 3,307.95 6,822.05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 额 258,581,720.30 28,448,489.10 287,030,209.40
利息结转的 份额 3,514.10 3,307.95 6,822.05
合计 258,585,234.40 28,451,797.05 287,037,031.45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资 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
位 :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项 0 0 0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员 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
位 :份) 29.88 0.00 29.88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000012% 0.000000% 0.000010%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 备案手续的 条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 认 的 日
期 2020年10月28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为零。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必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和网站(www.pya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