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2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7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0]459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6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年7月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20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99,995,282.6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29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7,999,995,282.67
利息结转的份额 0.29
合计 7,999,995,282.9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年7月8日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每个封闭期为39个月。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3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如本基金暂停下一封闭期的运作,则下一封闭期开始之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交易的申请,也不上市交易。
(3)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或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前的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