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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A
009448
契约型开放式
2020年6月30日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申润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3年3月15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