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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创新驱动混合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16日
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创新驱动混合 基金代码 009623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创新驱动混合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623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23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谭小兵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6月2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2月25日
基金经理 杨维维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注:本基金自2022年11月30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内容。
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符合创新驱动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创
新驱动主题相关股票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提高中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全社会对创新活动的投入加大,重要产业的国际技术竞争力增强,企业投入产出的绩效相应提高,技术创新在产业发展和国家的财富增长中成为重要驱动因素。 3、债券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创新驱动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净值增长率,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5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3,000,000 1.00% 非养老金客户
3,000,000≤M<5,000,000 0.5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30%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3,000,000 0.20% 养老金客户
3,000,000≤M<5,000,000 0.10%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份额
7天≤N<30天 0.75% 场外份额
30天≤N<184天 0.50% 场外份额
184天≤N<365天 0.25% 场外份额
N≥365天 0.00% 场外份额
注:投资者多次认/申购,认/申购费率按每笔认/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
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市场价格可能会因为国际国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
策、投资者风险收益偏好和市场流动性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从而产生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
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购买力风险;(6)证券发行人经
营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特有风险:(1)资产配置风险;(2)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3)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
投资风险;(4)国债期货投资风险;(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7)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
注: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中争议的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68-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