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5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8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9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4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0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0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32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3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134
重要提示
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20年5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24号文准予注
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票,基金可
以根据投资策略需要和不同板块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是否将基金投资于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票。
本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票的,除了需要承担与
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投资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票的特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
挂牌公司经营风险、调出精选层的风险、终止挂牌的风险和精选层市场股价波动
风险等。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
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
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
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滚动持有期。持有期内该基金份额封
闭运作。持有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可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如果该基金
份额在持有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
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持有期。故投资者将面临在持有期到期前无法赎回的风险,
以及错过持有期到期当月开放期以至未能赎回而进入下一持有期的风险。
本基金自首次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当月起,每月设置一次开放期,但投资人
并非在每个开放期内均可赎回,只能在持有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
的赎回业务。
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
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品种,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本基金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融券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给本基金
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
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
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
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一部分 绪言
《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
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鑫动力月
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
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9、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滚动持有期。持有期内该基金
份额封闭运作。持有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可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如果
该基金份额在持有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
确认日次12个月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持有期指第一个
持有期到期当月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至次12个月的当月开放期首个开放
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
40、开放期:指首次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当月前5个工作日及之后每月前5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
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
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41、开放日:指在开放期,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其每个持有期到期当月的开放期内办理赎回业务
42、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43、《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每个持有期到期当月的
开放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持有期到
期当月的开放期内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
一个持有期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
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51、元:指人民币元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61、信用衍生品:符合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相关交易规则,专门用于管
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62、信用风险保护买方:指信用保护购买方,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3、信用风险保护卖方:指信用保护提供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4、名义本金:也称交易名义本金,是一笔信用衍生品交易提供信用衍生品
风险保护的金额,信用衍生品的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础
6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66、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
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以下简称“深港通”)
67、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
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
币。目前管理七十六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
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
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
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3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
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
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
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万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3年封闭
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
安增利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惠享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6个月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
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
海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加入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