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盈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盈沛纯债债券C份
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9日
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盈沛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10139
下属基金简称 宝盈盈沛纯债债券C 下属基金代码 010140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理的日期 杨献忠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8-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盈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实现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
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
款等)、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
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N
赎回费
N≥7日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20%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合规性风险、人才流失风险、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其
他风险。其中,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主要是:
(1)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
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
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表现与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
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杠杆风险
本基金可以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杠杆操作将会放大组合收益波动,对组合业绩稳定性有较
大影响;同时杠杆成本波动也会影响组合收益率水平,在市场下行或杠杆成本异常上升时,有可能导致
基金财产收益的超预期下降风险。
(3)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盈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盈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盈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
有决定,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的,相应的当事人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市场交易规则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
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进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
4、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过错造成的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