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211/C类010212,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9月2日证监许可【2020】209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已于2020
年9月22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0年12月21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以及《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约定,我公司经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主要销售渠道商讨, 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时间提前至2020年9月24
日,即2020年9月25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
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
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