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 1月 21日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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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年 01月 2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年 10月 01日起至 2020年 12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102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9月 2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67,458,306.35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
产配置,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
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
注包括、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出口增速、
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同时
强调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分析,关注资本市场资金供求
关系变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评估
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度,运
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
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
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
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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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
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
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
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
响。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基金经理的战略性选股思路以及投研部门的
支持,在高景气行业中筛选出价值优势明显的优质股票
进行均衡配置,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在股票投资方面,
本基金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
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受益于中
国经济发展趋势和投资主题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
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
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
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
行套期保值操作。
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
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
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8、融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
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0% +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A类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211 01021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86,982,738.05份 80,475,568.30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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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年 10月 1日-2020年 12月 31日)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A类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C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111,689.06 1,093,959.63
2.本期利润 14,615,274.06 1,866,112.0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32 0.0167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04,330,261.49 82,530,668.6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52 1.025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年 9月 29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A类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52% 0.11% 3.63% 0.20% -1.11%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52% 0.11% 3.62% 0.20% -1.10% -0.09%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C类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55% 0.11% 3.63% 0.20% -1.08%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55% 0.11% 3.62% 0.20% -1.07% -0.0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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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下同)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50%;投资于同业存单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
建仓期为自 2020年 9月 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 9月 29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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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毛从容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公司
副总经理
2020年 9月 29
日
- 20年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长城证
券金融研究所,着重于宏观和债券市场的
研究,并担任金融研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
长。2003年 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研究
部研究员,自 2005年 6月起担任基金经
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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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
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
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
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交易所证券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银行间债券 5日内反向交易,但结合
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海外方面,疫情仍在不断反复,部分地区也重启了封锁措施,但这并未显著阻碍海外经济的
持续恢复,全球制造业 PMI持续走高。美国大选尘埃落定,两党已达成新一轮财政刺激计划。近
期疫苗研制也频传超预期进展,预计 2021年末发达经济体可实现大规模接种,这对于海外经济的
恢复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将成为我国外需的持续牵引力。
国内方面,四季度我国经济继续修复,外需拉动工业生产继续超预期,投资中制造业投资增
速加速恢复,房地产与基建投资温和回落,消费继续恢复但近几个月恢复力度略不达预期。从已
公布的四季度前两个月数据来看,GDP增速在继续向潜在增速水平靠拢,预计四季度实际 GDP增
速在 6%附近。另外,四季度就业压力持续缓解,社融增速见顶小幅回落但宏观杠杆率仍在持续走
高,通胀方面仍呈现出温和再通胀的状态。货币政策四季度整体维持中性,但在信用事件冲击下
也进行了超额投放维稳,预计春节前贸然收紧流动性概率较小。
债券市场方面,在信用事件冲击下波动较大。11月 9日,永煤违约事件爆发,造成投资者大
幅赎回资管产品,机构抛售利率债和信用债应对赎回,无风险利率上行,信用利差大幅走扩。后
续在金融委、央行等一系列维稳表态和操作下,11月下旬到 12全月,资金面均极为宽松,市场
情绪转暖;同时,叠加 PMI短期预期回落和配置资金的涌入,各期限的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收
益率均大幅下行,但是,低等级信用利差走阔明显,呈现信用分层状态。四季度 10年期国债和国
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下行 0.5BP和 18.5BP至 3.11%和 3.53%。高等级信用债表现优于低等级信用债,
四季度 3年 AAA、AA+和 AA信用债收益率分别下行 18.5BP、上行 11BP和上行 34BP至 3.54%、4.02%
和 4.39%。
权益方面,四季度整体震荡上行,12月最后两个交易日大幅上涨,至年底沪深 300和创业板
指数均突破年内高点。10月以来,虽然海外疫情不断反复,但这并未显著阻碍海外经济的持续恢
复,全球制造业 PMI持续走高,同时,疫苗研制频传超预期进展,叠加美国大选落地,欧美日等
发达国家股市创下新高,A股风险偏好也有所提升。10-11月,顺周期品种有所表现,比如有色、
化工、汽车、家电、金融等。12月随着资金面的极度宽松,结构性行情再度极致演绎,资金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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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高景气度的高估值板块,各行业间的估值进一步分化。12月涨幅高的行业,多数也是全年涨
幅高的行业,如电气设备、食品饮料、休闲服务、医药等。四季度,上证综指上涨 7.92%、沪深
300上涨 13.6%、创业板指上涨 15.21%。
四季度组合债券部分逐步建仓,以中短久期票息策略为主,久期和杠杆均为较低水平。权益
部分也逐步配置,以绝对收益为主要思路,结构上以稳健低估值品种为主,辅以一部分中长期景
气度较为确认的估值相对合理的成长品种。
展望 2021年,全年有望实现 9%左右的增长,综合 20-21两年的增长来看,处于潜在增速水
平附近,受基数影响 2021年各季度 GDP增速大体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走势,对上半年的经济高增长
已成市场共识,而下半年的经济增长情况目前仍有不少不确定性,争议焦点在于出口以及制造业
投资高景气度的可持续性、基建房地产投资回落幅度,前者的节奏取决于海外疫情的演化,后者
取决于国内的政策导向。信用周期一般领先于经济周期,我们判断目前的宏观场景正处于信用周
期的顶部位置,2021年 3月份开始社融增速将开始明显下降、形成“紧信用”环境,而货币政策
大体将维持现状、保持合理适度,一方面是 2021年稳杠杆所需要的“紧信用”环境并不需要通过
紧缩货币政策来实现,政府债券供给降低等方式是更重要的手段,而另一方面汇率升值叠加利率
抬升将导致金融条件收缩,打压经济恢复的势头,目前来看短期直接收紧货币政策的必要性不大,
但需要对央行通过调节公开市场操作阶段性调控资金面保持关注。整体上我们认为 2021年将是一
个“稳货币+紧信用”的环境,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债券资产可以相对乐观,但需要对信用风险
保持充分谨慎,对权益资产的看法整体相对中性,需要把握结构性机会。
债券市场方面,展望明年,信用环境大概率收紧,防范金融风险重回央行主要工作任务。预
计明年上半年央行有定力保持货币政策量价稳定,信用收紧可能通过宏观审慎方式实现,如对商
业银行信贷规模的指导、新增地方专项债规模缩量等。明年大概率进入紧信用和稳货币的组合,
此环境下信用风险加大,信用风险事件将对市场形成冲击,无风险利率和高等级信用优于低等级
信用,此时组合不会过多做信用下沉,而是多利用久期和杠杆策略来增厚收益。
权益市场方面,国内经济继续修复,明年政策面回归常态,股票市场流动性暂未看到急剧收
缩压力,房住不炒和低利率环境下居民资产再配置需求也为股票市场提供了新的增量资金。从基
本面来看,基数作用下上半年上市企业盈利增速将继续扩张,下半年增速或将边际回落,但全年
仍有望保持两位数的较高增速水平。虽然从估值角度看 A股市场整体已进入一个相对合理的估值
区间,至少已没有明显优势,但结构上还是能寻找出更具性价比的方向。后续继续关注经济复苏
主线和大金融,中期逢低吸纳代表消费升级及产业升级趋势的优质龙头。组合配置方向上,一方
面以中低估值的大金融、公用事业、家电家居、建材、交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为主,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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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量配置部分业绩确定性强的消费龙头以及估值合理的具备中长期景气度的优质成长,如新能源
汽车产业链、消费电子中的苹果产业链、5G产业链等。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0年 4季度,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5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 3.63%。
2020年 4季度,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5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 3.6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 2020年 10月 30日至 2020年 11月 26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28,527,111.45 16.30
其中:股票 128,527,111.45 16.3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06,042,810.40 76.84
其中:债券 606,042,810.40 76.8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888,283.33 5.4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712,609.51 0.34
8 其他资产 8,513,094.22 1.08
9 合计 788,683,908.91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738,642.00 0.48
C 制造业 68,317,942.63 8.6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2,197,652.00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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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382,568.00 0.3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714,775.00 1.1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716.24 0.00
J 金融业 36,750,495.58 4.67
K 房地产业 4,063,920.00 0.5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93,145.00 0.0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39,189.00 0.0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43,096.00 0.0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66,970.00 0.06
S 综合 - -
合计 128,527,111.45 16.33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002142 宁波银行 181,700 6,421,278.00 0.82
2 000333 美的集团 63,476 6,248,577.44 0.79
3 601318 中国平安 63,800 5,549,324.00 0.71
4 000001 平安银行 222,800 4,308,952.00 0.55
5 000002 万 科A 141,600 4,063,920.00 0.52
6 601398 工商银行 761,600 3,800,384.00 0.48
7 601939 建设银行 593,200 3,725,296.00 0.47
8 601166 兴业银行 159,734 3,333,648.58 0.42
9 600887 伊利股份 72,400 3,212,388.00 0.41
10 002311 海大集团 48,700 3,189,850.00 0.41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2,999,700.00 0.3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840,000.00 5.0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840,000.00 5.06
4 企业债券 40,074,000.00 5.0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60,133,000.00 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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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期票据 262,927,000.00 33.4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69,110.40 0.01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06,042,810.40 77.0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200211 20国开 11 400,000 39,840,000.00 5.06
2 042000144 20萧山国资 CP001 300,000 30,087,000.00 3.82
3 012004262 20江北建投 SCP002 300,000 29,952,000.00 3.81
4 012003961 20吴江城投 SCP003 300,000 29,949,000.00 3.81
5 131800004 18越秀集团 GN001 200,000 21,024,000.00 2.67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
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
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
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
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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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
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
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银保监罚决字〔2020〕7 号)。其因汽
车金融事业部将贷款调查的核心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代理保险销售的人员为非商业银行人员等
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720万元罚款。
平安银行于 2020年 10月 16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66号)。其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贷搭售、对房地产开
发贷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
定,被处以 100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平安银行进行了投资。
2、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因其子
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8月 6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58号)。其因未按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承保商业车险行为违
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罚款 50万元。手续费支出未分摊至各分支机构行为违
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罚款 25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中国平安进行了投资。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于 2020年 10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
48 号)。其因授信业务未履行关系人回避制度、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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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宁波银行进行了投资。
4、2020年 4月 2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股票代码:601939、
0939.HK)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营规定,收到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30万
元。
2020 年 7月 13 日,建设银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支行原负责人擅自为同业投资违规提供担
保并发生案件等多项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收到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32号),被处以罚款人民
币 392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建设银行进行了投资。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因其信用卡中心于
2020 年 10月 22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
监银罚决字(2020)23 号)。其因信用卡授信审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 50万元罚款。
兴业银行于 2020年 8月 31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银保监
罚决字〔2020〕24号)。其因同业投资用途不合规、授信管理不尽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
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6,361,807.97元,并合计处以罚款 15,961,807.97元。
2020 年 8月 21 日,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因黄金租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18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5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兴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6、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股票代码:601398)于 2020年 12月 25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71号)。其因
未按规定将案件风险事件确认为案件并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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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
定,被处以 5470万元罚款。
工商银行于 2020年 4月 20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0〕4号)。其因中国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
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内控管理、审慎经
营规定,被处以 270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工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7、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0年 12月 25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67号)。其因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规定,被处以罚款 4880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
序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进行了投资。
8、其余三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0,579.4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34,335.5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708,179.2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513,094.22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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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A
类
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 C
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421,311.95 247,547,854.2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36,928,417.36 118,916,350.21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2,366,991.26 285,988,636.1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6,982,738.05 80,475,568.30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构
1 20201028-20201231 - 199,758,290.06 - 199,758,290.06 26.03
2 20201029-20201103 - 228,814,651.78 49,939,073.11 178,875,578.67 23.31
3 20201109-20201206 - 228,814,651.78 49,939,073.11 178,875,578.67 23.31
4 20201208-20201231 - 228,814,651.78 49,939,073.11 178,875,578.67 23.31
5 20201030-20201103 - 119,617,597.46 - 119,617,597.46 15.59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
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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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
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
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
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
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
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规定,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参与存托凭
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
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修订自
2020年 11月 4日起正式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1月 4日发布的《景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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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