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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混合 基金代码 011455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11455
下属基金简称 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11456
基金管理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7月13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为6个月,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
基金经理 廖瀚博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7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内容。
投资目标 本基金挖掘具有长期竞争优势、成长性突出的公司进行组合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竞争优势主题相关股票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得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2)信用债投资策略 (3)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4)骑乘策略 (5)杠杆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1)主题界定 (2)个股选择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 (4)存托凭证投资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净值增长率,
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万元 1.5%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300万元 1% 非养老金客户
300万元≤M< 500万元 0.5% 非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 100万元 0.3%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300万元 0.2% 养老金客户
300万元≤M< 500万元 0.1% 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
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
注:投资者多次认/申购,认/申购费率按每笔认/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混合A销售服务费 0.00% 销售机构
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混合C销售服务费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
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不同持有期限下,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混合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4%
长城竞争优势六个月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特有风险
(1)资产配置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策略受宏观经济、微
观经济、市场环境、技术周期等各类因素的影响,配置策略的错误将导致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
(2)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策略的需要进
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
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3)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
最短持有期限为6个月,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
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
份额的风险。
(4)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
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要承担比投资标的资
产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
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
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
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从而增加本基
金总体风险水平。
(5)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
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
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
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
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
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拟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面临债券所需要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外,还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有风险:提前赎回或延期支付风险,可能造成基金财
产损失。
(7)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
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
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
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
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
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
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8)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
注:详情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中争议的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
相关事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68-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