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了《泰达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现对公告中“重要提示”部分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除以上内容需要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