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I
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证监许可【2021】1212 号文注册
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4、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基
金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
产生的运作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
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
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
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可根据投资策
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存 在
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
“风险揭示”部分。
5、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II
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当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
6、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动侧袋机制时特
定风险。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
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0、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I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2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9
九、基金的投资 ....................................................40
十、基金的财产 ....................................................49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50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9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63
十六、侧袋机制 ....................................................70
十七、风险揭示 ....................................................73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8
二 十 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9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31
二十三、备查文件 .................................................132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
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金核心资产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2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日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
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3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最短持有期:指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
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
(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
35、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
日,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
申请的确认日
36、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
4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如无对应日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
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
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9、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1,2,3,4,
5……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
准)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5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
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6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2、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
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以下简称“深港通”)
63、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港股通股票”)。沪港通下
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统称港股通
64、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5、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
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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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010-88005888
注册资本:3.6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四家企业共同出资 3.6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分别为 49%、19.5%、19.5%和 1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纪路先生,董事长,硕士 EMBA。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金
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研究中心总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总经理。
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金证券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国金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国金证券上海投资咨
询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国金理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姜文国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光大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兴业证券总裁助理,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国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黄艳女士,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华夏银行苏州支行国际业务部职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员,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
理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总裁助理、副
总裁。现任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刘沣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资深记者,广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赵煜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北京台都汽车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北
京顶峰贸易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浦东中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涌金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尹庆军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助理研究员、办公厅科研
外事秘书,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部主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监事,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拟任督察长,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千石创富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克东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注册会计师。历任煤炭工业部技术发展司、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咨询员、项目经理,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现
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鲍卉芳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湖北省郧阳地区法律顾问处律师,最高
人民检察院法纪厅书记员,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博宇律师事务所
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同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康
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二处
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信托公司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托
管清算部总经理,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许强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苏州商品交易所交易部、交割部、信息
9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部总经理,中国华通物产集团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工业园区国有
资产经营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现任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叶林先生,监事,学士。历任梅州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经理,广州雁南飞茶
艺馆经理,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刘容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硕士。历任北大方正物产集团农产品部期货研究
员兼总办会助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风险管理部风险分析师,国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分析师兼董事会秘书、合规风控部总经理助理、
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职工代表
监事,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于晓莲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基金
会计,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清算部基金会计,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清算部副总经理。现任国金基金管理里有限公司运营支持部副总经理、职工代
表监事。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纪路先生,董事长,硕士 EMBA。简历请见上文。
尹庆军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请见上文。
张丽女士,督察长,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
科学出版社法律事务部内部法律顾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监察稽核部
法律顾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顾问、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兼
法律顾问、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聂武鹏先生,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硕士。历任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培
训专员,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及培训经理,深圳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高级招聘经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本
经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兼运营支持部总经理、职工
代表监事。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兼运营总监,北京
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琨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平安证券南京营业部营销部、银证通部营
10国金核心资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销总监,平安集团渠道发展事业部团队主管,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
高级经理、渠道业务部副总监、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室总经理助理,南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林霄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华北销售部
高级客户经理、编辑,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市场总监,安邦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运营总监,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总
经理、互联网金融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网金总监。现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兼网金总监。
于涛先生,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