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代码:012897),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二、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0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费率
N< 7 天 1.50%
7 天≤N< 30 天 0.30%
N≥ 30 天 0
销售服务费率 0.30%/年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三、相关业务安排
1、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新增C类基金份额暂时只对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今后若调整或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更新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但开通本业务的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实施。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基金原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细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原合同
章节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六、 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 品资料 概要 的编制 、
披露及 更新 等内容 , 将不晚 于 2020 年 9 月 1 日
起执行。
删除
第 二 部 分 释
义
新增:
52、销售服 务费:指 从基 金资产 中计提 的,用 于 本
基金市场 推广 、销售以 及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服务的
费用
第 二 部 分 释
义
5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欧 兴利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产品 资 料 概 要 》及 其 更 新 (本 基 金
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 制、披露 及更 新
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57、基金产 品资料 概要 :指《中欧 兴利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况
新增: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 根据申 购费 用、销售 服务费 收取 方式的 不
同,将 基金 份额分 为不同 的类 别。 在投 资者申 购
时收取申 购费用 ,但不 从本类 别基金 资产 中计提
销售服 务 费 的 ,称 为 A 类 基 金 份 额 ;在 投 资 者 申
购时不 收取申 购费用 ,而是 从本类 别基金 资产 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和 C 类 基 金 份 额 分 别 设 置
代码。 由于基金 费用的 不同,本 基金 A 类基金 份
额和 C 类基 金份额 将分别 计算 基金份 额净值 ,计
算公式为:
计算日 某类基 金份 额净值=该计算 日该 类基金 份
额的 基金 资产净 值/该 计 算 日 发 售 在 外 的 该 类 别
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 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且 对 已 有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利 益无 实质性 不利影 响的 情况下 ,基金管 理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并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可 以
增加 新的 基金份 额类别 、调整 现有基 金份额 类别
的 申 购 费 率 、调 低 销 售 服 务 费 率 、调 低 赎 回 费 率
或变更 收费 方式、停 止现有 基金 份额类 别的销 售
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第六部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 金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情 况 变 更 或 增 减 销 售 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情 况 针 对 某 类 基 金 份 额
变 更 或 增 减 销 售 机 构 , 并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公
示。 ……
第六部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 资人 在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之 外 的 日 期 和 时 间
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 构确认 接受
的,其基 金份额 申 购 、赎 回 价 格 为 下 一 开 放 日 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投 资 人 在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之 外 的 日 期 和 时 间
提出 申购 、赎回或 转换申 请且 登记机 构确认 接受
的 ,其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赎 回 价 格 为 下 一 开 放 日 该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六部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 申 购 、赎 回 价 格 以 申 请 当 日
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 知 价 ”原 则 ,即 申 购 、赎 回 价 格 以 申 请 当 日
收 市 后 计 算 的 该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基 准 进 行 计
算;
……
第六部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2、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 金额除 以当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3、 ……赎回金额为按 实际确 认的有 效赎 回份额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 相应的 费用,赎 回
金额单位为元。 ……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本基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和 C 类 基 金 份 额 将 分 别 计 算 基 金 份
额净值。
2、 申购的 有效份 额为 净申购 金额除 以当 日 该 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 ……赎 回金额 为按 实际确 认的有 效赎 回 份 额
乘 以 当 日 该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并 扣 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 不列
入基金财产。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六部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延 期的 赎 回 申 请 与 下 一 开 放 日 赎 回 申 请 一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为基 础计算 赎回 金 额 ,以 此 类 推 ,直 到 全 部 赎
回为止。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 开放 申购或 赎
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 为 1 日,基 金管理 人应 于重
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 重新开 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 日的基 金份 额
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 超过 1 日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 ,最迟 于重新 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 回的 公告,
并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 延 期 的 赎 回 申 请 与 下 一 开 放 日 赎 回 申 请 一
并处 理,无 优先权 并以下 一开 放日的 该类基 金份
额 净 值 为 基 础 计 算 赎 回 金 额 ,以 此 类 推 ,直 到 全
部赎回为止。 ……
十、暂停 申购或 赎回 的公告 和重新 开放 申购或 赎
回的公告
……
2、如发生 暂停的 时间 为 1 日,基 金管理 人应 于 重
新开放日 ,在指 定媒介 上刊登 基金 重新开 放申购
或赎 回公告 ,并公布 最近 1 个开放 日各类 基金 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 暂停的 时间 超过 1 日 ,基金管 理人 可 以
根据暂停 申购 或赎回 的时间 ,最迟 于重新 开放日
在指 定媒介 上刊登 重新 开放申 购或赎 回的 公告,
并 公 告 最 近 一 个 工 作 日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第八部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 由之一 的,应 当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 法规 和中国 证监会 另
有规定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 人的报 酬标 准,法
律法规要求提高的除外;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 金 管 理 费 、基 金 托 管 费 和 其 他 应 由 基
金承担的费用;
(3)基金合 同 调 整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在 不 违 反
法 律法规 且对 现 有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无 实 质
性不 利影响 的 前 提 下 调 低 赎 回 费 率 或 变 更 收 费
方式;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 或需要 决定 下列事 由之一 的,应 当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法律 法规 和中国 证监会 另
有规定的除外:
(5)提高基 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的报 酬标 准,或
提高销售服务费率,法律法规要求提高的除外;
2、 以下情 况可由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 协 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 金销售 服务 费、基金 管理费 、基金 托 管
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3)基 金 合 同 调 整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在 不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且 对 现 有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无 实 质
性 不 利 影 响 的 前 提 下 调 低 赎 回 费 率 或 变 更 收 费
方式、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第十四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估值日 闭市 后,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 余额数 量计算 ,精
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特殊
情况下 ,基金管 理 人 可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登 记 机 构
协商增加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位 数,以维 护基金 投
资人利益。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 理人每 个 估 值 日 计 算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及 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
基金管 理人根 据 法 律 法 规 或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 值结果 发送 基金托 管
人,经 基金 托管人 复 核 无 误 后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按
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当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 点后 4 位 以内 (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 金信息 披 露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和 基 金 份 额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 管人负 责进
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
计算当 日的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和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并 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 ……
四、估值程序
1、 各类基 金份额 的基 金份额 净值是 按照 每 个 估
值日闭 市后 ,该类基 金份额 的基 金资产 净值除 以
当 日 该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余 额 数 量 计 算 , 精 确 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特殊情况
下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登 记 机 构 协 商
增加基 金份 额净值 计算位 数,以 维护基 金投资 人
利益。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 A 类基
金 份 额 和 C 类 基 金 份 额 将 分 别 计 算 并 公 告 基 金
份额净值。
基 金 管 理 人 每 个 估 值 日 计 算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及 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 理人应 每个 估值日 对各类 基金 份 额 的
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
个估值 日对基 金资 产估值 后,将各 类基 金份额 的
基金 份额 净值结 果发送 基金 托管人 ,经基金 托管
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当 基金份 额净 值(含各 类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
额净 值,下 同)小数 点后 4 位 以内(含第 4 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 于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和 各 类 基 金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净值由 基金 管理人 负责计 算,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
值 日 交 易 结 束 后 计 算 当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和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并 发 送 给 基 金 托 管
人。 ……
第十五部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新增
3、基金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收
新增: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 务费 ,C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销 售服务
费 按 前 一 日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 末,按 月支付 ,经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核 对一致 后,基金 托管 人按照 与基金 管理 人协
商 一致的 方 式 于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 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
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第十六部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种:现金 分红 与红利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 或将现 金红利 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 若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 定金 额,不足 于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 金登记 机构
可将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的 现 金 红 利 自 动 转 为 基 金
份额。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 收益分 配方 式分两 种:现金 分红 与红利
再投资 ,投资 者可选 择现金 红利 或将现 金红利 自
动转为相 应类别 的基 金份额 进行再 投资 ;若投资
者不选 择,本 基金默 认的收 益分 配方式 是现金 分
红;基金份 额持有 人可 对各类 基金份 额分 别选择
不同的 分红 方式。 选 择采取 红利 再投资 形式的 ,
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
3、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当 投资者 的现 金红利 小于一 定金 额,不足 于
支付 银行 转账或 其他手 续费 用时,基 金登记 机构
可 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现 金 红 利 自 动 转 为 相 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 ……
第十八部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露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理基金 份额 申购或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 每周在 指定网 站
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赎 回后 ,基金管 理
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 ,通过指 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 点披 露开放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 理人应 当 在 不 晚 于 半 年 度 和 年 度 最 后 一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 年度最 后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 、托管 费 、申 购 费 、赎 回 费 等 费 用 计 提
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资 产净 值、基金 份
额净值、……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 同》生效 后,在 开始办 理基金 份额 申购或
者赎回 前,基 金管理 人应当 至少 每周在 指定网 站
披 露 一 次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和 基 金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 办理基 金份 额申购 或者赎 回后 ,基金管 理
人应 当在 不晚于 每个开 放日 的次日 ,通过指 定网
站、基金 销售机 构网 站或者 营业网 点披 露开放 日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和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在 不 晚 于 半 年 度 和 年 度 最 后 一
日的 次日 ,在指定 网站披 露半 年度和 年度最 后一
日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和 基 金 份 额 累
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 、托管费 、申购 费、赎回 费、销售 服务 费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21、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对 基金管 理人 编制的 基金资 产净 值、各类 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附件 1《: 中欧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原合同
章节 原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三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督和核查
(五) 基金托管人根据 有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及基
金合同 的约 定,对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基 金 份 额
净值 计算、应 收资 金 到 账 、基 金 费 用 开 支 及 收 入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 露、基 金宣传 推
介材 料中 登载基 金 业 绩 表 现 数 据 等 进 行 监 督 和
核查。
(五) 基金 托管人 根据 有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及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对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应 收 资 金 到 账 、基 金
费 用 开 支 及 收 入 确 定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相 关 信 息
披露 、基金 宣传推 介材料 中登 载基金 业绩表 现数
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业 务
核查
(一) 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 人履行 托管 职责情
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但不 限于基 金托管 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 设基金 财产的 资金 账户、
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 账户 、复核基 金管理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 值、根 据基
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 信息披 露和监
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 基金 管理人 对基 金托管 人履行 托管 职责 情
况进行 核查 ,核查事 项包括 但不 限于基 金托管 人
安 全保管 基金财 产、 开 设基金 财产的 资金 账户 、
证券账户 及投 资所需 的其他 账户 、复核基 金管理
人 计 算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和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净值 、 根据 基金管 理人指 令办 理清算 交收 、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计核算
1.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 产净值 是 指 基 金 资 产 总 值 减 去 基 金 负 债
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估值日 闭市 后,基金 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余额数 量计算 ,精确
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 人每个 估值 日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 净值 ,经基金 托管人 复
核,按规定公告。
2. 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 对基金 资产 估值。 ,但
基金管 理人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或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暂
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 后, 将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结 果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人,经基 金托 管人 复 核 无 误 后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按
约定对外公布。
1. 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是 指 基 金 资 产 总 值 减 去 基 金 负 债
后的价值。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是 按 照 每 个 估 值
日闭 市后 ,该类基 金份额 的基 金资产 净值除 以当
日该类 基金份 额的 余额数 量计算 ,精 确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每
个 估 值 日 计 算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及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2. 复核程序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每 个 估 值 日 对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资 产估 值。 ,但基 金管理 人根 据法律 法规或 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
估值日 对基金 资产 估值后 ,将各类 基金 份额的 基
金份 额净 值结果 发送基 金托 管人,经 基金托 管人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计核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将采取 必要 、 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 准确性 、 及时性 。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 内(含第 4 位)发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将采取 必要 、 适当、合
理的措 施确 保基金 资产估 值的 准确性 、 及时性 。
当基 金份额 净值(含 各类 基金份 额的基 金份 额净
值,下同)小 数点 后 4 位以 内(含第 4 位)发 生估值
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九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计核算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种:现金 分红 与红利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红利 或将现 金红利 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 若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 定金 额,不足 于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 金登记 机构
可将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的 现 金 红 利 自 动 转 为 基 金
份额。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 收益分 配方 式分两 种:现金 分红 与红利
再投资 ,投资 者可选 择现金 红利 或将现 金红利 自
动转为相 应类别 的基 金份额 进行再 投资 ;若投资
者不选 择,本 基金默 认的收 益分 配方式 是现金 分
红;基金份 额持有 人可 对各类 基金份 额分 别选择
不同的 分红 方式。 选 择采取 红利 再投资 形式的 ,
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
3、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当 投资者 的现 金红利 小于一 定金 额,不足 于
支付 银行 转账或 其他手 续费 用时,基 金登记 机构
可 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现 金 红 利 自 动 转 为 相 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 ……
十 一 、基 金 费
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新增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十 一 、基 金 费
用
新增: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销售服 务费 ,C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销 售服务
费 按 前 一 日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 末,按 月支付 ,经基 金 管 理 人 与 基 金 托 管
人核 对一致 后,基金 托管 人按照 与基金 管理 人协
商 一致的 方 式 于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 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
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