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
基金主代码 159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年7月12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7月12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A
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B
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C
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D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159005 159006 013002 013003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述业务 - - 是 是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基金份额、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自2021年7月12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和D类两类场外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为场内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3、自2021年7月12日起,本基金C类和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投资人办理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D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上限、场外份额的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增加或调整本基金的申购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C类/D类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在销售机构中基金份额不足0.01份的,注册登记系统自动将剩余份额全部赎回。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业务规则,增加或调整本基金的赎回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通常情况下,本基金C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5.1.2 场外代销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将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表。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1年7月1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和D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