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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26日
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安先进制造混合 基金代码 013513
基金简称A 长安先进制造混合A 基金代码A 013513
基金简称C 长安先进制造混合C 基金代码C 013514
基金管理人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0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徐小勇 2021年10月28日 1994年11月18日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精选先进制造业相关股票进行投资,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先进制造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基本面、证券市场运行状况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综合判断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1、先进制造行业界定 本基金所定义的先进制造业上市公司是指在制造业中具有先进核心技术、产品创新能力、高技术附加值和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以及为上述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和产品的企业。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的选股能力,精选具有先进核心技术、产品创新能力、高技术附加值和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在所处行业或细分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基本面良好、具备较强竞争力、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3、组合构建策略 本基金将对筛选出的股票按照行业进行分类,重点选择所属行业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和方向、具有较大增长潜力或发展空间的公司构建股票组合,并适度追求行业的分散性,控制组合内同一行业公司的数量。 本基金将根据股票筛选标准,定期更新入选股票池,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与方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资本市场发展等情况,动态调整股票组合。 4、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考虑到香港股票市场与A股股票市场的差异,对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本基金除按照上述股票的投资策略外,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香港市场资金面和投资者行为,以及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前景和货币政策、主流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等因素,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 5、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三)债券投资策略 包括普通债券投资策略和可转债投资策略。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水平等基本面因素,并且结合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结果,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辅以量化模型分析,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五)衍生品投资策略 包括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和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40%+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长安先进制造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50%
100万≤M<300万 1.20%
3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N≥730天 0.00%
长安先进制造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
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C 0.50%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公证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先进制造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内地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
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
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以下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通过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包括科创板股票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股票退市的风险、科创板股票流动性较差的风
险等。
(4)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的基
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证券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
时,需考虑估值方法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
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在面临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
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与创新企业发行相关的风险、与境外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交易机制相关
的风险等其他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
生品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
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2、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
本基金还面临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
风险、操作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
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
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
现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市,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同》。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长安基金官方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20-9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