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汇丰晋信时代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7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时代先锋混合 基金代码 014917
基金简称C 汇丰晋信时代先锋混合C 基金代码C 014918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6月0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陆彬 2022年06月08日 2014年07月2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汇丰晋信时代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A股和港股通标的股票中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精选个股,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主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根据精选的各类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依据对宏观经济政策状况研判、行业长期发展空间、行业景气变化趋势和行业估值比较的研究,跟踪产业政策变化与行业格局变化等事件,挖掘景气度进入上升周期及符合未来时代发展趋势的行业。 本基金在投资范围内,注重基本面分析和估值分析两部分,对企业的基本面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空间、竞争格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商业模式等,通过进一步对估值水平合理性的评估,最终选择优质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投资。 (2)股票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个股来构建股票组合,根据对各行业相对投资价值的评估,适当调整组合成份股的行业分布,以有效降低组合风险。 3、港股通投资策略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遵循上述投资策略,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主要目的是在股票市场风险显着增大时,充分利用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并有效降低基金的整体投资风险。本基金在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上,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未来利率趋势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动、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的分析,积极投资,获取超额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秉持稳健投资原则,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100%)可能存在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2年6月8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
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 1.50%
7天≤N 0.50%
30天≤N 0.20%
N≥180天 0.00%
注:1个月为30天,1年为365天
申购费C: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7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年金额,由基金整体承担,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
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38%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汇丰晋信时代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
的50%-95%,将维持较高的股票持仓比例,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
响。本基金除了投资于A股上市公司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
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
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
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投
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详见
《汇丰晋信时代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二十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
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届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客服电话[021-20376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