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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6月7日
送出日期:2023年6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行业混合 基金代码 519670
下属基金简称 银河行业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5670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4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袁曦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3年8月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及动态行业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优选策略相结合,优选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权证、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于其它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主要对象为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本基金认为一个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是指在该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排序居前的企业,本基金投资这类企业的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体现在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和其他品种投资策略等五个方面。 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致力于投资优选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本基金管理人相信通过双重优选,可以取得超额收益。(1)行业配置策略:本基金应用本基金管理人的行业评级系统,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优选处于景气或预期景气的行业,作为行业配置的对象。(2)选股策略: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估值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已经优选出的行业中,挑选优势上市公司进行投资。本基金认为一个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是指在该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排序居前的企业。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自2022年5月23日起增设C类份额。
2、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0.80%
其他费用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会至少维持60%的股票投资比例,具有对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
场下跌的风险和个股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同时,本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是增长前景持续向好、经济周期影响下的行业景气恢复或上升的行业内的
股票。集中投资于几个有限的行业,风险较大。另外,除了对发展前景良好行业的投资,本基金还会关注景
气恢复、具有阶段性表现的行业。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行业景气程度、经济周期把握不当,或不具备明显的行
业选择能力,可能会使其对阶段性表现的行业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导致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受到影响。基金
管理人对行业的选时能力同样也可能影响基金的业绩表现,使基金表现在特定时期落后于大市或其它混合
型基金。
另外,本基金可以投资权证,权证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种,具有高杠杆、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风险较
大。
2.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共有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3.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
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
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
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0月31日《关于核准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53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并于2015年7月17日公告更名为银河行业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
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gf.cn][400-820-0860]
1.《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