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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2只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
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好地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
调整旗下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方案
序号 基金名称 原基金合同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
1 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经估值汇率调整)收益率
2 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经估值汇率调整)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基金合同修订
1、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章节 段落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五、标的指数与业绩比较基准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经估值汇率调整)收益率。 ……
第十八部分 基 一、基金收益分配 ……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 ……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
金的收益与分配 原则 净值增长率超过以人民币计价的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增长率和以人民币计价的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详见《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以人民币计价的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 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经估值汇率调整)达到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经估值汇率调整)进行计算,计算方法详见《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
2、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章节 段落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五、标的指数与业绩比较基准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人民币)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经估值汇率调整)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调整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基金管理人将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请投资者留意查
阅。
3、本公告仅对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港股通
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