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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31日起调整民生加银月月乐3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主代码:016596)的销售对象和申购限制,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的销售对象调整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本基金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销售且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在上述基础上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本基金增加如下申购限制: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三、《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四、《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述销售对象调整事宜自2023年8月31日起生效。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上述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388)咨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期满后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