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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A类份额基金代码:016709;C类份额基金代码:016710)已于2022年10月14日结束募集。
截至2022年10月14日,本基金募集期内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A类份额和C类份额合并计算,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已超过《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约定的本次募集规模上限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根据《发售公告》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2022年10月14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进行部分确认,本基金2022年10月14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41.033393%。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末日之前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和“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都不包括利息。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https://www.qgfund.com)、“泉果基金”APP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158-65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及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