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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
一致,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对旗下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
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 E 类基金份额
1.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145)。
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分设为 A 类、B 类和 E 类三类基金份额,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已有的业务规则保持不变。由于基金费率的不同,本基金将分别设
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
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2.E 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及费率
本基金的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年费
率计提。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原有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3.E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 E 类基金份额收益支付方式设置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本基金原有的 A 类和 B 类两类基金份额的收益支付方式继续保持“每日分
配、按月支付”。
4.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
E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0.01 元;E 类基金份额当期基金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
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E 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
E 类基金份额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根据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长盛货币市场基金调整暂停大额申
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的公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基金新
增 E 类基金份额自新增之日起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
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 2000 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
期定额投资的金额高于 2000 万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本基金恢复上述业
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1 销售机构
名录。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
本公司网站届时公示为准。
三、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
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协商一致。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长盛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附件 3《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
表》,上述修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询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
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
服务电话(400-888-2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
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
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销售机构名录
附件 2:《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 3:《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5 日
附件1:长盛货币市场基金E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名录
一、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胡甲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7908、(010)86497909
传真:(010)86497997、(010)86497998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
二、其他销售机构
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28 号德力西大厦 1 号楼 19 楼
法人姓名: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81137494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10-65980380
传真:010-659804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人姓名: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 号(写字楼)1 号楼 4 层 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联系人:姜颖
联系电话:13522549431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 400098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5.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秦艳琴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021-23586583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10F
法人姓名: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8.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人姓名:王翔
联系人:何楚楚
电话:1861625053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 1226 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人姓名:吴卫国
联系人:黄欣文
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0.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法人姓名:王德英
联系人:崔丹
电话:0755-83169999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11.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 A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丛瑞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www.zzfund.com
1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A 座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 B 座(2
#楼)27 楼 271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电话:010-85097302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15.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 10 层 1001 号 0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产融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张昱
联系人:李艳
传真: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www.prolinkfund.com
16.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 弄 15 号 52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2 栋 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联系人:孙博文
电话:010-83363033
传真:010-83363072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2
公司网址:www.xinlande.com.cn
18.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4 至 24 层内 10 层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京汇大厦 10 层 1206
法定代表人: 彭浩
联系人:孔安琪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19.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www.licaimofang.com
20.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 号招商局大厦 24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 号招商局大厦 24 层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联系人:魏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21.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om
22.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林天赐
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4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23.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传真:010-856327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13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13 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 57 号 6 幢 221 室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楼
法人姓名:李兴春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26.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 座 4、5 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联系人:焦金岩
传真:010-63156532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人姓名:张跃伟
联系人:吴艳秋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8.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单元
法人姓名:申健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www.wg.com.cn
29.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人姓名: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30.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
法人姓名: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电话:010-5898 2465
传真:86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31.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人姓名:卜勇
联系人:于舒
电话:0411-39027828 18640801075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32.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518000)
法人姓名: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客服电话:400-8224-888
公司网址:www.jfz.com
3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34.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 400-799-1888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35.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联系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36. 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 234 号海航万邦中心 18 层
法定代表人:Giamberto Giraldo
联系人:牟冲
传真:+86-532-87071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3303
公司网址:www.yitsai.com
37.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16 号大华银行大厦 703 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联系人:陈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38.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高培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www.hgccpb.com
39.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魏素清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40.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1403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广场 2 座 16 楼 01、08 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电话:021-53398953、021-53398880、021-53398863
传真:021-53398801
联系人:张宇明、王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4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杨子彤
电话:010-63631752
传真:010-66222276
官网: www.e-chinalife.com
42.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公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43.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人姓名: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 025-56663409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44. 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6 号香江金融大厦 2111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6 号香江金融大厦 211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联系电话:010-8831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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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或位
置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
一、前言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将不晚
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二、释义
20、个人投资者:指具有中国国
籍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37、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 :指
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或者每万
份基金份额净收益累计值
38、基金七日收益率 :指以最近
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
益率
3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将分
设两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
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
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40、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类别
41、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为按月支付
的基金份额类别
42、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
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
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
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
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43、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
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能满
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
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
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修改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
37、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 :指每万
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或者每万份基金份
额净收益累计值
38、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指以最近
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收益率
3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将分设三类
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
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或设置不同的
收益支付方式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份额
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40、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且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
付的基金份额类别
41、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且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
付的基金份额类别
42、E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收益结转支付方式
为按日支付的基金份额类别
43、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
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额的最
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
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
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不
进行基金份额升级
44、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
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
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
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
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降级
三、基金 修改为:
的基本情
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
的不同,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
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
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
设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
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
益率。A类基金份额按照0.25%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按
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
份额的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
的具体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
数量限制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招
募说明书中规定。
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
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
限制及规则等,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
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
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
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且无需
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和收益支付方
式的不同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本基金
A 类和 B 类两类基金份额的收益支付方
式均为按月支付,但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收益支
付方式为按日支付。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
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
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
降级的除外。
本基金A类、B类、E类基金份额的金额
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申购各类基
金份额的具体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
数量限制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中规定。E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
降级。
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
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等,并在调
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履行适当
程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
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或调
整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等,调整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告,
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
六、基金 修改为:
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五)申
购与赎回
的数额限
制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每笔申购申请不得
低于1000元。
2.赎回数额的限制
本基金无赎回最低份额限制。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
低数量限制
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
额限制。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
申购和每次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赎回数额的限制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
次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具体规
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
量限制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保
留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
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十)重
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
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
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
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
日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
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
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
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修改为: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
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
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
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
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
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
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
益率。
七、基金
合同当事
人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周兵
(二)基金托管人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胡甲
(二)基金托管人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
法定代表人职权)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7)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按照规定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份额净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基金七日
收益率;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
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7)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按照规定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公告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和基金七
日年化收益率;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
额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十五、基
金资产估
值
(六)每万份基金净收益的确认
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
五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7 日年化收益率以四舍五入的
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
后4 位或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小数点
后 3 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
误。
修改为:
(六)每万份基金净收益的确认和估值
错误的处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份基金
净收益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采用去尾
的方式。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
率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
点后三位。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 4 位或基
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
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十六、
基 金
的费用与
税收
(二)费
用计提方
法、计提
标准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M×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M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M×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M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
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基金份额
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
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
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为0.01%,对于由A类基金份额升级
为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
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计算方法
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
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为0.25%,对于由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
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
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基金份额升
级为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
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E 类
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E
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三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
同,计算方法如下:
H=M×对应类别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M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
十七、基
金的收益
与分配
(二)基
金收益分
配原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采用人民
币 1.00 元的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
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
份额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份额
持有人,并按月结转到投资人基金账
户,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
1.00 元;基金投资当期亏损时,相应
调减持有人持有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始终为 1.00 元。
2、“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
额”,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
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
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
收益并分配。本基金将应付收益按照
投资者账户余额比例分配到投资者
收益账户,如当日可分配收益为正,
则当日待结转收益保留小数点后 8
位,每笔分配采取截尾方式处理,当
日分配有剩余的进行二次分配;如当
日可分配收益为负,则当日待结转收
益保留小数点后 8 位,第 9 位非 0 即
入,当日有剩余的收益进行二次分
修改为:
1、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采用人民
币 1.00 元的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各类基金份额实现
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份额持有人,使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
元;基金投资当期亏损时,相应调减持有人
持有份额,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始
终为1.00 元。
2、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每日分
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 根据每日基金收
益情况,为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每日计算并分配当日收益,每月累
计收益支付时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
基金份额)方式将收益结转为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若累计
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基金
份额;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相应缩减投资
者基金份额。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为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根据每日基金收
益情况,为 E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每日计
算并分配当日收益,且每日进行支付。每日
配。
3、 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采用
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
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
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
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将缩
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赎回
时,收益为负值,则将从投资者赎回
基金款中扣除。如采用其他收益分配
方式,则另行公告。
4.、基金收益分配采用复利分配
的方式,即投资者当日分配的收益,
在下一工作日享受收益分配。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月
集中结转当前累计收益,《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一个月不结转。本基金同一
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本基金收益结转时截尾的方式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保留在
投资者收益账户。
收益支付时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
份额)方式将收益结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收益为正
值,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
日收益为负值,则相应缩减投资者基金份
额。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复利分配的方式,
即投资者当日分配的收益,在下一工作日享
受收益分配。
4、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七、基
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收
益分配方
案的确定
与公告
1、本基金开放后每工作日公布
前一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份额净收益与基金七日收益
率。基金收益公告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每工作日
公告一次,披露公告截止日前一个工
作日(含节假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份额收益及以最近七日收
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遇特殊情
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计算方法
本基金按日分配收益,基金管理
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计算方法
为:
(1)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当日该基金份额的基金
净收益/当日该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总额×10000;
其中,单个基金账户当日分配的
基金收益自其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分
红权益,纳入基金份额总额的计算。
……
(2)按日结转份额的七日年化
修改为:
1、本基金开放后每工作日公布前一工
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净
收益与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
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披露
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七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
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2、计算方法
本基金按日分配收益,基金管理人不另
行公告。基金收益计算方法为:
(1)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当日该基金份额的基金净收益/当日
该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10000;
其中,单个基金账户当日分配的基金收
益自其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分配权益,纳入基
金份额总额的计算。
……
(2)七日年化收益率……
七日年化收益率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
收益率……
七日年化收益率四舍五入保留
至小数点后第3 位。
号内小数点后第3 位。
十九、基
金的信息
披露(三)
公开披露
的信息
(5)基金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修改为:
(5)基金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
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公告一次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
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
附件3:《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或位置 原《托管协议》条款 修订后的《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
管协议当事
人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周兵
(二)基金托管人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
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胡甲
(二)基金托管人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
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二、订立托
管协议的目
的、依据和
原则
(一)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托管
协议(以下简称“本托管协议”)的订
立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
登记和保管、基金财产的保管、基
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申购、
赎回、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
修改为:
(一)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本托管协议”)的订立目的是
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基金财
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基金
的申购、赎回、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
的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各类基金份额
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 7 日年化收益率、收益
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
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以确
保基金财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
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
始执行。
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收益分配、信息
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
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投资
运作的监督
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标准为: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和组合
平均剩余期限等是否符合《基金法》
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
同》中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
例、平均剩余期限等规定内容;是
否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
止从事的投资行为;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资产的估值、净值计算与会计
核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
各类费用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是否符合《基金法》及
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
修改为:
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标准为: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组合比例和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等是否符合《基金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
规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比例、平均剩余期限等规定内容;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
从事的投资行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
的估值、净值计算与会计核算、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
益率的计算、各类费用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收益分配等行为是否符合《基金法》及
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
定
七、运作安
排
(三)基金
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进
行资金、证
券账目、交
易记录的核
对
每一交易日 9:30 以前,托管
人将当日《基金可用头寸表》传给
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每一工作日将每日
估值数据、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七日收益率等在当日全
部交易结束后传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发数
据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管理人
进行核对。
修改为:
每一交易日9:30以前,托管人将当日
《基金可用头寸表》传给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每一工作日将每日估值数
据、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
额净收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七日年化
收益率等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传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发
数据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管理人进行
核对。
八、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
赎回
(五)申购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每笔申购申请不得
低于 1,000 元。
修改为: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
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规定
与赎回的数
额限制 2、赎回数额的限制
本基金无赎回最低份额限制。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
最低数量限制
本基金无基金份额的最低持有
余额限制。
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赎回数额的限制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
每次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具体
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
数量限制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
保留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持有份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
赎回
(十二)重
新开放申
购、赎回的
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
一种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新的各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
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天但少于两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的前 1 个工作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于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及基金 7 日年化收益率。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
周,基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
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 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及基金 7 日年化收益率。
修改为: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
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公布最新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
于两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日的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
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基
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
化收益率。
九、基金资产
估值、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
收益计算与
会计核算
(二)估值错
误的处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第五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7 日年化收益率以四舍
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
后4位或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小数
修改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采用
去尾的方式。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七日年
化收益率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百分
号内小数点后三位。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 4 位或
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
错误。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九、基金资产
估值、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
收益计算与
会计核算
(三)基金资
产净值、每万
份基金净收
益、七日年化
收益率的计
算、复核与完
成的时间及
程序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 7 日年化
收益率的计算结果有差异,且双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成一致的意见,则按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结果对外予以公告,并应在对
外公告时说明基金托管人的复核情
况,基金托管人有权将该等情况报
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由此给基金投
资者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
赔偿;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
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
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
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任何第三方
负责。
修改为: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
有差异,且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则按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结果对外予以公告,并应在对外公
告时说明基金托管人的复核情况,基金托
管人有权将该等情况报相关监管机构备
案。由此给基金投资者和基金造成的损
失,由责任方赔偿;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
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
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
事人负责,不对任何第三方负责。
十、基金的收
益分配
2. “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
份额”,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
告,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
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本基金将应付
收益按照投资者账户余额比例分配
到投资者收益账户,如当日可分配
收益为正,则当日待结转收益保留
小数点后 8 位,每笔分配采取截尾
方式处理,当日分配有剩余的进行
二次分配;如当日可分配收益为负,
则当日待结转收益保留小数点后 8
位,第 9 位非 0 即入,当日有剩余
的收益进行二次分配。
3. 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采
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
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
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
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
则将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
者赎回时,收益为负值,则将从投
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如采用其
他收益分配方式,则另行公告。
4.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复利分
修改为: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
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每日分配、按月支
付”, 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为A类基
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每日计算
并分配当日收益,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采
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
将收益结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每
月累计收益支付时,若累计收益为正值,
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累计
收益为负值,则相应缩减投资者基金份
额。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根据每日基
金收益情况,为 E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每日计算并分配当日收益,且每日进行支
付。每日收益支付时采用红利再投资(即
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将收益结转为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
当日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者增加相应的
基金份额;若当日收益为负值,则相应缩
减投资者基金份额。
3.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复利分配的方
式,即投资者当日分配的收益,在下一工
作日享受收益分配。
4.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
配的方式,即投资者当日分配的收
益,在下一工作日享受收益分配。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
每月集中结转当前累计收益,《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一个月不结转。本
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结转时
截尾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剩
余部分保留在投资者收益账户。
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基金收益
的分配
(二)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
的确定与公
告
1.、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份
基金净收益=当日该基金份额的基
金净收益/当日该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总额×10000;
其中,单个基金账户当日分配
的基金收益自其下一工作日起享有
分红权益,纳入基金份额总额的计
算。
……
2、按日结转份额的七日年化收
益率
……
七日年化收益率四舍五入保留
至小数点后第3位。
修改为:
1.、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当日该基金份额的基金净收益/当日
该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总额×10000;
其中,单个基金账户当日分配的基金
收益自其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分配权益,纳
入基金份额总额的计算。
……
2、七日年化收益率
……
七日年化收益率四舍五入保留至百
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3 位。
十二、基金信
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
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开
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基金7日年
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
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
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后,方可披露。
(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
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修改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
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
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
净值、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基金七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后,方可披露。
(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
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
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
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
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基
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
面文件或者电子确认。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
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电
子确认。
十三、基金费
用
(二)基金费
用的费率、计
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
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
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基金
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
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
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
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
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
受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相同,计算方法如下:
修改为: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M×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M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M×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M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为0.25%,对于由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
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
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
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基
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
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率。E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为 0.01%,E 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
额升降级。三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
提的计算公式相同,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
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
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
H=M×对应类别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M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