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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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09 年 4 月 3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279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5 月
27 日正式生效。
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15 年 8 月 8 日起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基
金合同部分条款相应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表现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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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发布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自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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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绪 言 ............................................................... 5
第二节 释 义 ............................................................... 5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19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39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9
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 .......................................................... 47
第十节 基金的业绩 .......................................................... 59
第十一节 基金的财产 ........................................................ 60
第十二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1
第十三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4
第十四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5
第十五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7
第十六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8
第十七节 侧袋机制 .......................................................... 71
第十八节 风险揭示 .......................................................... 73
第十九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8
第二十节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0
第二十一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0
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7
第二十三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98
第二十四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 99
第二十五节 备查文件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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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泰区位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发售公告: 指《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托管协议: 指《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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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
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 2014 年 7 月 7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4 年 8 月 8 日
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作
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
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
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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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
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份额
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
基金总份额的 10%;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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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指定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 披露
服务;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 日: 指 T 日后(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n 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
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
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
改和补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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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
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
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
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
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3 月 5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法定代表人:邱军
注册资本:1.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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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军,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 年 7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中国建设银
行天津市分行主任科员。 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中德住房储蓄银行部门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天津运作中心高级副经理。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 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
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 月,历任建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2020 年 4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2020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党委书记。
方光鹏,董事,博士研究生。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应用数学
研究所。1997 年 7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财会部高级副经理、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
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投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0 年 6 月起至今,历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
管理部高级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专职董事。其间,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兼任建
银饭店董事,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兼任宏源证券监事。2021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
何雅婧,董事,硕士研究生。2011 年 8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
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副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现任战
略发展部高级业务副经理。2020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 2004-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2006-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基金
经理。 2009-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 2013-2019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2019 年 4 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 主管。2013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
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1989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
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 年至 1998 年任忠利保
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 年至 2017 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
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
至 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至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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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元,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福建省泉州电
业局财务科会计。1998 年 4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福建省厦门市电业局总会计师。2005 年 8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福建业务部主任、直属营业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正处级)、直属营业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审计部主任、副总经济师、首席风险师、总风险师。2020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
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5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年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2016 年 7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 年 7 月至 1991 年 6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 1991
年 6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
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
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 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中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中国财政研
究院研究生部(原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 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 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沪江德勤
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05 年 11 月
至 2016 年 7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简称“CEC”),历任审计部副主任、
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
委员会副会长,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在 CEC 工作期间,至 2016
年 11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2017
年 5 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起兼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爽,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2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在交通银行
工作,历任研究开发部规划开发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管商业银行研究员,办公室条法处
主管法律员、副处长、处长。2001 年 2 月至 2019 年 9 月,在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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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法律部副主任、法律部主任、董事、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2 年 6 月至
2007 年 8 月,兼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2004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历
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行政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2015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执行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负责筹备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大湾区基金。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中集资本(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裁。 2020 年 7 月至今,任绅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及执行合伙人。 2020 年 12 月起任公
司董事。
冯丽英,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1984 年 9 月至 1987 年 6 月,任北京第二
轻工业总公司科员。1987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副处
长、处长。 1998 年 9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
1999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
期间兼任中国耀华浮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宏源证券公司监事长。2005 年 9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期间兼任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2011 年 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养老金业务部总
经理。 2015 年 11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20 年 12 月起
任公司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工作于中
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曾任支行副行长、部门副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工作
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起先后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 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
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
部副总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官。2016 年 12 月 1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箐,监事,研究生。1997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部
员工。 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7 月,中电信实业开发总公司财务部员工。 1999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2000 年 1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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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处长、主任助理、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主任,现任审计部主任。2020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 年 9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国
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国泰央
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
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