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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普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普安利率债债券 基金代码 020655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02月0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章潇枫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07月25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品种、资产支持证券和国债期货。 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是指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筛选。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浦银安盛普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300万元 0.40%
30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5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13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律师费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
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
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浦银安盛普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1.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
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1.2本基金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将投资于利率债资产,其中可能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
临以下风险:(1)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2)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3)投资集中度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
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该会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普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普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浦银安盛普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含资产组合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