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重要提示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0年10月8日《关于核准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62号)核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0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均不对本基金的收益和本金作出保证。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
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名单。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托管业务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
本次招募说明书仅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
法规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所涉章节进行了更新,相关信
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6月25日。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2021年3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7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7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77
九、基金的投资 ........................................................................................................................... 89
十、基金的业绩 ......................................................................................................................... 10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10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11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1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1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2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123
十七、侧袋机制 ......................................................................................................................... 130
十八、风险揭示 ......................................................................................................................... 13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4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4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4
二十二、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 14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4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55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56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74
一、绪言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安
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
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直销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
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
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开放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
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
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
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
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不可抗力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
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
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
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
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
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32层
4、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5、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7、联系电话:021-38969999
8、联系人:王艳
9、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10、网址:www.huaan.com.cn
1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2、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
情况等。
(1)董事会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
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
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霄岭先生,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
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
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
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丛宏先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信访办副主任、主任等。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马名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
财务部经理。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Radisson
Hospitality AB董事长,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聂小刚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二部项目经
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助理业务董事、总裁办公室副经理、
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
书处主任兼上市办公室主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战略投资及直投业务委员会副总裁、国泰君安证
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
理、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
夏则炎先生,本科学历。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业务员、交易部
业务员、业务管理部项目经理、管理部综合处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经纪业务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经纪业务总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
经理、上海福山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福山路营业部总经理、上
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经纪业务委员会综合管理组副组长、经纪业务委员会执行办
公室主任、零售业务部总经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独立董事: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
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
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朱宁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3年至2010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戴
维斯分校)担任助理教授、终身教授,主要从事经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作;2010
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担任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主要从事经
济金融教学研究等工作。
(2)监事会
张志红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原上海证管办)机构
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一处处长、上市公司
监管一处处长等职务,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预算管理委
员会委员、合规总监、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业务总监、投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许诺先生,硕士。曾任怡安翰威特咨询业务总监,麦理根(McLagan)公司
中国区负责人。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高级总监,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
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高级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朱学华先生,本科学历,2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武警上海警卫局
首长处副团职参谋,上海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霄岭先生,博士研究生,21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美国联邦
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翁启森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6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
任台湾富邦银行资深领组,台湾JP摩根证券投资经理,台湾摩根投信基金经理,
台湾中信证券自营部协理,台湾保德信投信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
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杨牧云先生,本科学历、硕士,20年金融法律监管工作经验。历任上海市
人民检察院科员,上海证监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姚国平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7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香港
恒生银行上海分行交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销售经理,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助理总监、机构业务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
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谷媛媛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1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广发
银行客户经理,京华山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市场业务二部大区经理、产品部高级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范伟隽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年金融、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历任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郑可成先生,硕士研究生,1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1年7月至2004年
12月在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员,从事债券研究及投资,2005年1月
至2005年9月在福建儒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5年10月至2009年
7月在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2010年12月起担任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2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2年11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年12月至2019年2月,同时担任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同时担任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同时担任华安七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担任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6月,同时担任华安新机遇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添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5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益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同时担任华安安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同
时担任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7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2017
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
至2018年1月,同时担任华安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至2019年8月,同时担任华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现金润利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石雨欣女士,硕士研究生,14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联合资信评估有
限公司高级分析师。2008年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信
用分析师。2015年7月起担任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担任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2月至2018年8月,担任华安安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聚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