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0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47号文募集注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29日生效。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除本公告另有说明外,以邮寄表决票至收件人的通讯方式召开。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送达表决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即本次会议召开日):2020年8月28日
4、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本次会议表决票的收件人信息: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运营部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D座12层
联系人:黄娜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7月28日,即在该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相关要求填写表决票,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作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按照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文件:投资者为企业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作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及按照要求填妥的授权委托文件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应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加盖代理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代理人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加盖机构投资者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资者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的,应提供加盖该投资者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文件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加盖代理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代理人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文件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加盖代理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代理人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上述提供的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应与其留存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身份证明文件一致,且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第一条“召开会议基本情况”第4项所述收件人。
五、计票
1、本次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会议计票日(即2020年8月28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公告要求送达表决票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或代理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送达表决票并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上述表决票应当填写完整、清晰,且记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信息及其他信息与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记录的相关信息一致。符合上述情形的表决票为有效表决票。
(2)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
(4)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本公告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次会议收件人的,属于无效表决票或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不计入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若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公示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通过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审议,同时符合以下情形时方视为表决通过并做出有效决议:
1、按照本公告对有效表决票的认定标准,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对《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投赞成票所代表的表决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20年7月28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就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5层
联系人:原莹
联系电话:010-85197530
邮政编码:100010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送达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附件一:《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附件《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为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修改《基金合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事宜。
为实施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基金合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根据《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之后预留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投资选择期供投资人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转型的具体方案和程序详见本议案附件《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投资选择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基金”或“本基金”)的转型事项属于对原注册事项的实质性调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
3、本次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因此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之日(即2020年7月15日)起至《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止,本基金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的办理。
二、转型前后的赎回安排
1、投资选择期
自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 个工作日的投资选择期。在投资选择期间,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不可以申请申购或转入(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1)在投资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和转出不受《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份额未满‘7天持有周期’不能赎回,‘7天持有周期到期日’可以申请赎回”的限制。
(2)投资选择期内基金费用的收取
在投资选择期内,本基金暂停收取赎回费用、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3)投资选择期首日日终将投资者的未付收益进行集中支付,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在投资选择期内,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赎回或转出时,与赎回和转出款项一并支付。
(4)取消B类份额的自动降级业务
在投资选择期内,取消B类基金份额自动降级业务,即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不再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投资选择期的安排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2、《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投资选择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原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结转为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同时,《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基金管理人将在《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三、转型方案要点
1、基金名称变更
基金名称由“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融致纯债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变更
由单笔份额7天滚动持有变更为每日开放申赎的开放式基金,并将“申购与赎回的原则”中“确定价”原则修改为“未知价”原则, 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等投资相关要素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而嘉实融致纯债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等投资相关的要素均与本基金不同,具体详见后文所附“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4、基金估值方法变更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由“摊余成本法”变更为以市值法计量基金资产净值。
5、基金收益分配变更
由每日计算当日的收益并依约结转调整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6、调整基金的费率水平
(1)本基金的A类份额在转型后相应结转为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的B类份额在转型后相应结转为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基金份额。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与本基金保持一致,为0.27%;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托管费由0.08%/年下调至0.05%/年;本基金的A类、B类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30%、0.01%,而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
(2)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0%,赎回费率为0%。
而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300万元 0.50%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1000元
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的赎回费率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1%
N≥30天 0
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7、建仓期设置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本次转型的建仓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嘉实融致纯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嘉实融致纯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8、基金经理变更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将嘉实融致纯债基金的基金经理由王茜、张文玥、李金灿变更为王茜。
9、其他修订
根据法律法规、转型后的基金特点对基金合同的其他相关内容进行必要修订。具体详见后文所附“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基金的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基金管理人就转型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1、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因涉及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事项属于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因此,本次基金转型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为实现基金转型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已就基金转型有关的会计处理、登记、系统准备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经与基金托管人的沟通和协作,做好了基金转型的相关准备。本次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五、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风险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基金份额持有人,积极邀请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投票。
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在投票表决截止日后,因不符合上述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确实未能成功召开,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该次大会议案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转型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转型方案。
3、预防及控制基金转型过程中的操作及市场风险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对于基金转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的申购赎回或市场风险对基金净值造成大幅波动,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申购赎回情况及时对可能存在的市场投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保持相对合理的仓位水平,科学有效地控制基金的市场风险。
4、本基金转型为嘉实融致纯债基金后的风险等级将高于转型前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且拟不继续持有的,可在届时基金管理人公告投资选择期内赎回本基金。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黄娜
联系电话: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或010-85712266
传真:(010)65182266
网址:www.jsfund.cn
电子邮件:service@jsfund.cn
附: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变更注册前的《基金合同》”)与《嘉实融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释义
5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
值总和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
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
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2、7天持有周期:规则如下:
(1)本基金对每一份基金份额,分别计算“7
天持有周期” ;
(2)认购份额的“7天持有周期起始日” 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7天持有周期到期日” 为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周对日(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工作日),例如:如果基金合同生效日是周
三,那么周对日就是以后的每周三(若该日不是
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申购份额的“7天持有周期起始日” 为申
购申请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天持有周期到期
日” 为申购申请日的周对日(若该日不是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例如:如果申购申请日是
周一,那么周对日就是以后的每周一(若该日不
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基金份额若在“7天持有周期到期日” 有
效申请赎回,“7天持有周期” 终止。
63、7天持有周期到期日:认购份额的“7天持
有周期到期日”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周对日(若
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申购份
额的“7天持有周期到期日” 为申购申请日的周对
日(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64、周对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
而言) 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 (对申购份额而
言)是周几,在后续日历周中就对应周几(若该日
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例如:周一
对应后续的周一(若该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
下一工作日)。
6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 )和互联
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或其它媒体。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
和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
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
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
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
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未满“7天持有周期” 不能赎回,“7
天持有周期到期日” 可以申请赎回,即认购份额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周对日可以申请赎回(若该
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申购份额
在申购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