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
基金主代码
1100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58,782,156.8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10031
00567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76,243,155.70份
82,539,001.11份
注:自2018年2月9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2月12日。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9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9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10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的投资。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以及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可投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货或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使用估值汇率折算)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ETF 联接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此外,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ETF 间接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同时,本基金可适当借出证券,以更好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参考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当市场流动性不足、法规规定本基金不能投资关联方股票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按照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组合构建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进行替代。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以及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可投资恒生H股指数期货或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中国企业,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59
传真
020-85104666
021-62701216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无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文
无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
香港皇后大道中一号
办公地址
无
香港九龙深旺道1号汇丰中心1座6楼
邮政编码
无
无
2.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8,069,212.25
4,023,490.00
本期利润
-70,698,319.34
-7,279,712.5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07
-0.109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1%
-2.12%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515
0.144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84,693,684.79
94,466,129.1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15
1.1445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自2018年2月9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2月12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41%
1.13%
-4.43%
1.19%
1.02%
-0.06%
过去三个月
-1.58%
1.18%
-2.72%
1.23%
1.14%
-0.05%
过去六个月
-2.51%
1.33%
-4.33%
1.37%
1.82%
-0.04%
过去一年
6.59%
1.17%
3.70%
1.20%
2.89%
-0.03%
过去三年
-1.71%
1.29%
-8.03%
1.34%
6.32%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5.15%
1.24%
16.43%
1.32%
-1.28%
-0.08%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44%
1.13%
-4.43%
1.19%
0.99%
-0.06%
过去三个月
-1.67%
1.18%
-2.72%
1.23%
1.05%
-0.05%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12%
1.21%
-2.75%
1.26%
0.63%
-0.05%
注:自2018年2月9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2月12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2012年8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2. 自2018年2月9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2月12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1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43%。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分公司,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QFII、RQFII、QDIE、QFLP、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量化、海外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3万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7580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超过1000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胜记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指数及增强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2-08-21
-
13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同时依据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分股均为在香港上市交易的内地公司,企业盈利增速的变化跟随国内经济周期的趋势。2018年上半年,国内经济保持平稳运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防控金融风险成为今年政府三大工作任务之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去杠杆进入攻坚阶段,社会流动性环境不断收紧,中美贸易冲突形势日益严峻。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稳中略有回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0%,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9.7%,房地产销售增速回落,全国住宅累计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3%。通胀稳定,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9%,我国货币政策继续稳中偏紧,央行连续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共1.5个百分点,6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8.0%,略有回落。海外方面,美联储连续两次加息共0.50%,美国联邦基金利率达到1.75%~2.00%的区间,美国股市高位震荡。报告期内,人民币兑港币先升后贬,港股通资金南下香港的趋势扭转,香港股市持续下跌,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下跌5.43%(港币)。
本基金是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H股ETF)的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H股ETF基金。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申购赎回的情况进行日常操作,紧密跟踪比较基准,控制跟踪误差在较低水平上。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1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3%。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4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年化跟踪误差1.21%,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分股均为内地公司,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变化取决于国内经济的增长前景,但市场交易主体包括欧美等海外资金,流动性受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的直接影响很大。展望2018下半年,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大趋势不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盈利增长仍将较好,港股长期向上的基本面基础稳固。另一方面,美联储持续加息的风险加大,外汇市场波动加剧,需要密切关注流动性的变化前景,预计H股指数的短期仍将处于震荡筑底阶段。
长期来看,我国经济仍处于制度改革红利的释放期,仍处于快速的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中长期经济增长前景良好,本基金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长期表现保持乐观。作为完全被动投资基金,下阶段本基金将继续采取紧密跟踪比较基准的投资策略,审慎管理基金资产,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期望为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的未来成长提供良好的投资工具。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在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49,633,609.85
70,281,982.81
结算备付金
19,351,889.80
18,676,526.25
存出保证金
306,174.90
245,494.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89,224,776.65
1,240,897,642.8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1,489,224,776.65
1,240,897,642.84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9,249.14
6,309.79
应收股利
63,361,706.30
-
应收申购款
1,160,128.84
51,603,926.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723,057,535.48
1,381,711,882.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4,111,546.42
18,525,833.61
应付赎回款
9,262,524.34
8,181,816.7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7,349.64
59,137.89
应付托管费
22,449.87
19,712.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908.77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13,942.54
380,106.16
负债合计
43,897,721.58
27,166,607.00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458,782,156.81
1,146,746,677.10
未分配利润
220,377,657.09
207,798,598.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9,159,813.90
1,354,545,275.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23,057,535.48
1,381,711,882.41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1515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1.1445元;基金份额总额1,458,782,156.81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类基金份额总额1,376,243,155.70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82,539,001.1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77,048,638.99
290,512,132.45
1.利息收入
291,701.17
753,347.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91,701.17
753,347.36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1,088,683.31
314,631,193.9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97,097,620.25
313,589,994.30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29,356.76
1,041,199.61
股利收益
63,361,706.3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0,070,734.15
-28,021,948.5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66,413.27
-1,572,685.20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75,297.41
4,722,224.91
减:二、费用
929,392.91
1,092,228.45
1.管理人报酬
336,043.17
540,528.05
2.托管费
112,014.35
180,175.93
3.销售服务费
72,720.86
-
4.交易费用
80,931.59
153,439.5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125,125.16
-
7.其他费用
202,557.78
218,084.9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7,978,031.90
289,419,904.0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7,978,031.90
289,419,904.0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46,746,677.10
207,798,598.31
1,354,545,275.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7,978,031.90
-77,978,031.9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12,035,479.71
90,557,090.68
402,592,570.3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86,847,697.68
213,585,699.15
1,100,433,396.83
2.基金赎回款
-574,812,217.97
-123,028,608.47
-697,840,826.4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58,782,156.81
220,377,657.09
1,679,159,813.9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69,059,673.35
42,301,148.46
4,111,360,821.8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89,419,904.00
289,419,904.0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938,244,745.29
-240,972,049.44
-3,179,216,794.7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31,354,783.36
59,164,517.44
790,519,300.80
2.基金赎回款
-3,669,599,528.65
-300,136,566.88
-3,969,736,095.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30,814,928.06
90,749,003.02
1,221,563,931.0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毅华
6.4 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23号《关于核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21,784,925.6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41,161.3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自2018年2月9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2月12日。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4)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
境外资产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交易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交易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903,797,717.41
100.00%
988,382,456.02
100.00%
6.4.8.1.4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36,043.17
540,528.0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79,430.42
776,575.47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目标ETF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客户维护费按日提,按季支付,具体公式如下:
H= 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客户维护费
E为前一日代销机构保有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代销机构的客户维护费率
对于非工作日,则按照前一工作日的保有资产市值计算当日客户维护费。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2,014.35
180,175.93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目标ETF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合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2,720.86
72,720.86
交通银行
-
-
-
广发证券
-
-
-
合计
-
72,720.86
72,720.8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合计
合计
-
-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无。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无。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活期存款
141,202,069.36
269,623.12
237,491,540.03
733,089.60
汇丰银行-活期存款
8,431,540.49
402.96
-
-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分别持有1,297,234,126份和996,464,822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分别为15.62%和18.87%。
6.4.9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489,224,776.65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240,897,642.84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目标ETF,若本基金因上述事项在目标ETF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对目标ETF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则本基金在调整期间内将目标ETF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转出。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1,489,224,776.65
86.43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8,985,499.65
9.81
8
其他各项资产
64,847,259.18
3.76
9
合计
1,723,057,535.48
100.00
7.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开放式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9,224,776.65
88.69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目标基金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低于90%,属于被动超标。
7.3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4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6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6.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益投资交易。
7.6.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益投资交易。
7.6.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益投资交易。
7.7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1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
名称
基金
类型
运作
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开放式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9,224,776.65
88.69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目标基金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低于90%,属于被动超标。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2018年2月12日,中国银监会针对招商银行的如下事由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招商银行是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券,该类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招商银行外,本基金目标ETF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06,174.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63,361,706.30
4
应收利息
19,249.14
5
应收申购款
1,160,128.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4,847,259.18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56,825
24,218.97
595,236,062.99
43.25%
781,007,092.71
56.75%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72
1,146,375.02
81,050,413.36
98.20%
1,488,587.75
1.80%
合计
56,897
25,639.00
676,286,476.35
46.36%
782,495,680.46
53.64%
注: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的持有人户数及结构含A类人民币份额、A类美元现汇份额及A类美元现钞份额;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的持有人户数及结构含C类人民币份额。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135,791.38
0.0099%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8.55
0.0000%
合计
135,799.93
0.0093%
注: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的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类份额含A类人民币份额、A类美元现汇份额和A类美元现钞份额;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类份额含C类人民币份额。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0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0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0
合计
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21日)基金份额总额
3,221,784,925.61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46,746,677.10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02,734,041.53
84,113,656.1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73,237,562.93
1,574,655.0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76,243,155.70
82,539,001.11
注: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A份额变动含A类人民币份额、A类美元现汇份额及A类美元现钞份额;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C份额变动含C类人民币份额。自2018年02月09日起增设C类份额类别,本报告期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8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6月8日起聘任陈荣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经理级),聘任汪兰英女士担任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副总经理级)。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广发证券
1
-
-
-
-
-
China Everbright Forex & Futures (HK) Limited
1
-
-
-
-
-
注:a)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账户,无新增交易账户。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并在该机构开立交易账户。基金交易账户的开立标准如下:
1)交易执行能力。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能否对投资指令进行有效地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量的成交结果;
2)研究报告质量。主要指证券经营机构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等;
3)提供研究服务的质量。主要包括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研究资料共享、路演服务、日常沟通交流、接受委托研究的服务质量等方面;
4)法规监管资讯服务。主要包括境外投资法律规定、交易监管规则、信息披露、个人利益冲突、税收等资讯的提供与培训;
5)价值贡献。主要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对公司研究团队、投资团队在业务能力提升上所做的培训服务、对公司投资提升所作出的贡献;
6)其他因素。主要是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机制、近年内有无重大违规行为等。
c)基金交易账户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账户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与所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立交易账户事宜。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
-
-
-
-
-
903,797,717.41
100.00%
China Everbright Forex & Futures (HK) Limited
-
-
-
-
-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