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0年10月第1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2
月12日(证监基金字[2003]18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4月16日
正式生效。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招
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预期风险相对可控、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低风险基金品种,具有风险
低、收益稳的特征,预期长期风险回报高于单纯的债券基金品种,低于以股票为主要
投资对象的基金品种。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
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
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
业绩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或“中国光大银
行”)已对本招募说明书(2020年10月第1次更新)进行了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6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8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 59
八、基金的投资 ............................................................... 72
九、基金的业绩 ............................................................... 83
十、基金的财产 ............................................................... 86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87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92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4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7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98
十六、风险揭示 .............................................................. 104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108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0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3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0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1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2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3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投瑞银
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本基金:指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指《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该合同的任何合法有效的修订及补充
《证券法》:指1998年12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招募说明书:指《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指《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
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发起人: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认及清算、代理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国投
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代销机构: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
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
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
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
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
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
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人有效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
额的行为
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包
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并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
登记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
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
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每一基金份额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通过该销售机
构交易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简称“指定
报刊”)和/或指定互联网网站(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
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或动乱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 真:(0755)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银集团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
究所干部、研究室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副主任、主
任,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
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职员。
王惠玲女士,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中国)有限
公司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私募融资部主管、
董事总经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销售部及研究部主管、董事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总
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任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
部社保所。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董事,美国籍,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现任瑞银慈善基金会董事,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瀚人力资源集团咨询董事会委员,哈佛中心(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
发展银行行长,渣打银行台湾分行行长,台湾美国国际运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花旗银
行台湾分行信贷管理负责人,北京大学外国专家。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任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
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
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及证券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山东
鲁中律师事务所、威海市永达高技术总公司。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创业新技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冠环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本地公司)、爱
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
计系副教授、北京海问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任
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邓传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兼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大未名
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成员
卢永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瑞银资
产管理公司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务部管理
职位。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信
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道分公
司内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杨俊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
资部一级投资经理。
欧阳高文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及业务拓展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及业务拓展部
产品经理、高级产品经理、部门总监助理、部门副总经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产品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兼任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
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
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刘凯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国投瑞银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
助理、督察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
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投瑞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康信
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盟分局,
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王明辉先生,督察长兼董秘,中国籍,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兼任国投瑞银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
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刘艳梅女士,首席国际业务官,中国籍,复旦大学及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国际)
硕士。兼任国际业务部部门总经理、上海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国际业务部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部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兼国投瑞银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法务主管,
天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信贷管理部
法律顾问。
冯伟女士,首席运营官,中国籍,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
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
部副总监、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部部门总经理兼深圳分公司负责人,中融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湖南
省税务学校教师。
章国贤先生,首席信息官,中国籍,浙江工商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兼任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副总监,
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发
工程师、项目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颜文浩先生,中国籍,英国莱斯特大学金融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
2010年10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2013年7月转岗固定收益部。
2014年6月11日至9月1日期间任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融华债券、景气行业
混合、核心企业股票、创新动力股票、稳健增长混合、新兴产业混合、策略精选混
合、医疗保健混合、货币市场基金、瑞易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0月
30日起担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4日起兼任国投瑞
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3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4月29日起兼任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27日
起兼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26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泓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0月17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2014年9月2日至2015年11月21
日任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于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6月1日
期间担任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8
年7月6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全球债券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2016年4
月15日至2019年10月18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招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于2017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18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汤海波先生,基金投资部海外投资副总监,中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1
年证券从业经历,2005年获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1999年7月至2000
年7月任上海中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2000年8月至2004年9月任上海证
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任中信投资研究有限
公司行业分析师,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任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行业
分析师,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2007年
7月至2009年7月任美林证券(亚太)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2010年7月加入国投瑞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任高级研究员。2015年12月21日起担任国投瑞
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3月28日起兼任国
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9月1日起兼任国
投瑞银信息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6月22日起兼任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3月12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港
股通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2012年3月10日至2018年11
月21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8年1月16日至2019年6月18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何明女士,2018年7月31日至2019年9月27日;
杨冬冬先生,2014年6月17日至2018年7月30日;
孟亮先生,2012年10月30日至2015年3月13日;
徐炜哲先生,2008年4月3日至2012年10月29日;
袁野先生,2006年2月2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邢修元先生,2003年4月16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2月20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王彦杰先生,总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周奇贤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
王建钦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资产配置部部门总经理
孙文龙先生:基金投资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李达夫先生:固定收益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桑俊先生:研究部部门总经理,基金经理
殷瑞飞先生:量化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俊先生:交易部部门总经理
马少章先生:专户投资部部门总经理,投资经理
吴翰先生:资产配置部,基金经理
(3)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7、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提议召开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
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