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0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封闭
基金主代码
1210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07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91,614,529.17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8月1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福优先封闭
国投瑞银瑞福进取封闭(场内简称"瑞福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21007
15000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645,807,259.89
3,645,807,269.28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深证100 价格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
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
当预期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特殊情况(如股权分置改革等)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100 价格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瑞福优先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瑞福进取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蒋松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8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07月17日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01,405,882.01
29,551,162.68
-86,979,399.19
本期利润
2,011,528,938.52
-319,151,223.92
91,315,532.90
本期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1.07%
-4.44%
1.4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0.09%
-4.38%
1.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7407
-0.7427
-0.725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647,493,108.38
6,843,441,826.43
7,382,429,816.7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86
0.939
1.01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费或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5.77%
1.41%
26.28%
1.41%
-0.51%
0.00%
过去六个月
41.03%
1.18%
41.11%
1.18%
-0.08%
0.00%
过去一年
30.09%
1.15%
30.59%
1.15%
-0.50%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25.88%
1.27%
25.88%
1.27%
0.00%
0.00%
注:1、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为深证100 指数成份股及备选股,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深证100 价格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3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自2012年8月14日进入分级运作期,开始投资运作。2012年度自2012年8月14日起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期末瑞福优先与瑞福进取两级基金份额配比
1:1.000000003
期末瑞福优先份额净值
1.023
期末瑞福优先累计份额净值
1.152
期末瑞福进取份额净值
1.349
期末瑞福进取累计份额净值
1.349
瑞福优先的约定年化收益率
6.0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4年12月底,公司有员工165人,其中93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31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注:公司股东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发布公告,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国投信托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等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4〕962号)增资扩股并引入新的股东,公司的名称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仍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LU RONGQIANG
本基金基金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监
2012年10月30日
-
15
澳大利亚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康联首域投资基金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分析师;联邦基金公司数量分析员、投资绩效分析员;美世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投资分析师。2008年2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新兴市场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基金、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赵建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09月26日
-
12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博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数君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一维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基金(LOF)和国投瑞银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报告期末,LU RONGQIANG先生仍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2月10日发布关于本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LU RONGQIANG先生自2015年2月10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检验在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宏观经济呈现震荡下行,二季度在政策刺激下出现短暂复苏,三季度出现回落。PPI持续通缩,产能过剩,需求不振,去产能过程还将加快。中国进入经济新常态,在低利率情况下去杠杆,通过"一带一路",让剩余产能走向亚拉非,三季度更是开启了降息周期,金融市场开始繁荣。从整体上看,周期性行业估值中枢上移,沪深300市盈率从年初的9倍逐步上升至12月份的12倍。相对而言,以创业板和中小板为代表的中小市值股票上涨幅度有限。
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指数基金,投资操作以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研究应对成分股调整、成分股停牌替代等机会成本,同时密切关注瑞福优先份额定期开放申赎带来的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8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59%,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基准收益率0.50%,主要受报告期内瑞福优先开放申赎及份额折算导致的净值偏差、指数成分股调整、部分利息股息收入及扣减费率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日均跟踪误差为0.09%,年化跟踪误差为1.36%,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跟踪误差不超过0.35%以及4.0%的限制。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在房地产市场仍较疲软、通胀压力进一步下降的情景下,我们预计货币政策仍将维持相对宽松,中国经济有望逐步企稳。在利率宽松和企业盈利改善的大背景下,证券市场有望实现流动性和企业盈利的双轮驱动。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18,422,945.06
366,597,921.65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103,673.98
45,628.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317,994,528.03
6,487,623,454.62
其中:股票投资
8,167,964,528.03
6,487,623,454.6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50,030,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252,132.22
-
应收利息
7.4.7.5
7,214,575.07
73,356.1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8,658,987,854.36
6,854,340,360.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071,309.02
5,880,760.04
应付托管费
1,555,687.99
1,293,767.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090,315.51
19,875.1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777,433.46
3,704,131.76
负债合计
11,494,745.98
10,898,534.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902,703,016.90
12,258,656,646.43
未分配利润
7.4.7.10
-3,255,209,908.52
-5,415,214,82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47,493,108.38
6,843,441,826.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58,987,854.36
6,854,340,360.59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86元,基金份额总额7,291,614,529.17 份,其中国投瑞银瑞福优先封闭份额3,645,807,259.89份,国投瑞银瑞福进取封闭份额3,645,807,269.2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099,293,598.81
-225,206,880.98
1.利息收入
5,598,674.41
4,295,181.8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198,792.22
2,420,875.32
债券利息收入
3,399,882.19
1,874,306.5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19,515,720.30
118,598,606.6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12,599,263.44
23,182,180.5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33,750.00
59,7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