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0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于2016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14日转型而成。根据《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于2015年8月13日届满。在分级运作三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时,瑞福优先份额资产以现金形式给付,瑞福进取份额资产则转入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不变。
相关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本公司网站。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报告期自2015年8月14日(基金转型起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1.1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
场内简称
深证100
基金主代码
前端:161227/后端:161228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94,118,932.1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8月28日
注:根据《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于2015年8月13日届满。在分级运作三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时,瑞福优先份额资产以现金形式给付,瑞福进取份额资产则转入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不变。
2.1.2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封闭
基金主代码
1210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07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91,614,534.7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年08月1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福优先封闭
国投瑞银瑞福进取封闭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
瑞福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21007
15000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645,807,265.45份
3,645,807,269.2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2.2.1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深证100 价格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深证100 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加上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轧差合计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
当预期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特殊情况(如股权分置改革等)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2.2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深证100 价格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
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
当预期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者因特殊情况(如股权分置改革等)导致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95%×深证100 价格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瑞福优先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瑞福进取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转型后)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转型前)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洪渊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8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08月14日-2015年12月31日(转型后)
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8月13日(转型前)
2014年(转型前)
2013年(转型前)
本期已实现收益
722,242,060.59
2,223,178,158.45
-301,405,882.01
29,551,162.68
本期利润
-1,143,084,947.93
2,039,113,616.46
2,011,528,938.52
-319,151,223.9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5235
0.2796
0.2833
-0.043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5%
24.17%
30.09%
-4.3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65
-0.4412
-0.7407
-0.742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02,643,395.81
10,576,333,546.43
8,647,493,108.38
6,843,441,826.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9
1.45
1.186
0.93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14日转型而成。本基金对应的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的计算起始日为本基金转型起始日2015年8月14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5、原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为2015年8月13日。
3.3 基金净值表现(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
3.3.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转型后)
阶段
(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LOF))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4.18%
2.03%
24.48%
1.89%
9.70%
0.1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95%
2.72%
-4.28%
2.49%
6.23%
0.23%
注:1、本基金由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14日转型而成,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转型前后不变。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转型前相同,为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本基金对应的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的计算起始日为本基金转型起始日2015年8月14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3.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转型后)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08月14日-2015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由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于2015年8月14日合同生效。根据《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于2015年8月13日届满。在分级运作三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因此上图的起始日为2015年8月14日。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93.79%,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6.64%,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3.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转型后)
注:本基金由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14日转型而成。因此本基金本年度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自2015年8月14日起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4 基金净值表现(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3.4.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转型前)
阶段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封闭)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六个月(2015.7.1-2015.8.13)
-9.26%
3.80%
-8.21%
3.46%
-1.05%
0.34%
过去一年(2015.1.1-2015.8.13)
24.17%
2.58%
26.52%
2.45%
-2.35%
0.13%
过去三年(2013.1.1-2015.8.13)
54.45%
1.67%
57.73%
1.62%
-3.28%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
56.30%
1.63%
59.26%
1.58%
-2.96%
0.05%
注:1、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为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股,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深证100价格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根据《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于2015年8月13日届满。因此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截止日为本基金分级运作终止日2015年8月13日。
3.4.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转型前)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07月17日-2015年08月13日)
注:1、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13日分级运作期届满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上图的截止日为2015年8月13日。
2、根据《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前的6 个月内,基金的资产配置可不受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至本图截止日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57.13%,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36.67%,其它各项资产占基金净值比例6.32%,上述投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3.4.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转型前)
注: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12年8月14日进入分级运作期,开始投资运作。2012年度自2012年8月14日起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且本基金于2015年8月13日三年分级运作期届满。因此转型前基金2015年度计算截止日为2015年8月13日,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4.4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间:2015年01月01日至2015年08月13日
期末瑞福优先与瑞福进取两级基金份额配比
1:1.000000001
期末瑞福优先份额净值
1.029
期末瑞福优先累计份额净值
1.193
期末瑞福进取份额净值
1.872
期末瑞福进取累计份额净值
1.872
瑞福优先的约定年化收益率
5.75%
注: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于2015年8月13日届满。报告截止日为2015年8月13日。
3.5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3.5.1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3.5.2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前)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5年12月底,公司有员工207人,其中118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53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建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09月26日
-
13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博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数君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一维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基金(LOF)、国投瑞银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创业指数分级基金和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国投瑞银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A股市场走势剧烈震荡,金融创新特别是加杠杆的投资行为,进一步加速了居民大类资产配置的转移,市场整体风格倾向于小盘股。上半年A股市场在杠杆资金规模持续加大的背景下走出波澜壮阔的牛市,截至6月中旬,上半年上证综指涨幅超过60%。但年中在去杠杆背景下股灾一触即发,6月底以后市场经历两轮凌厉下跌,2个月左右时间内市场暴跌45%。而自9月之后市场逐渐修复,并在4季度再度走强。从分类指数看,沪深300指数上涨5.88%,创业板指数上涨84.41%。
基金投资操作上,作为指数基金,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研究应对成分股调整、成分股停牌替代等机会成本、同时密切关注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根据基金合同,瑞福分级于2015年8月13日三年期运作期届满,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9元,自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后,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5%,同期业绩基准为-4.28%。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基准收益率,主要原因在于转型后随着停牌股票的相继复牌,特别是前期估值调整过大的股票复牌给净值带来正面贡献,其他影响因素还包括报告期内指数成分股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利息和股息收入及扣减费率等综合影响。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宏观经济在经历了长时间的疲软之后,有望逐渐企稳。宽松的货币政策和中央力推的"房地产去库存",使得房地产投资可能在2016年出现环比持平或改善,叠加"供给侧改革"对制造业的积极影响,经济增长的回落趋势有望逆转。但是货币宽松周期也逐步进入尾声,宽松货币政策将逐渐让位于积极的财政政策。结合证券市场的微观格局,考虑机构投资者的配置结构偏向小盘股以及股票债券融资规模的扩容,A股市场大概率呈现出宽幅震荡的格局。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