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双禧100)
基金主代码 162509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 级 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相 关 法
律文件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
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0年12月2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20年12月2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12月2日
暂停申购、转 换转 入 、赎 回 、转
换转 出、定 期 定 额 投 资的 原因
说明
《国 联安 双禧 中证100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和 《国联 安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
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转换基
准日 (2020年12月2日 ),将 本 基 金 的 各
类 基 金 份 额 (包 括 双 禧100、中 证100A
和中 证100B) 转换 为 基 金份额 净 值 为
1.0000元的国联安中 证100指数 证 券投
资基金(LOF)份额。
为保 证 转型期 间 本 基 金 的 平 稳 运
作、保 护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利 益,本 基 金
管理人决定于2020 年12月 2日至 2020
年12 月 3日 暂 停 办 理 本 基 金 申 购 、转
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0 年12月2日至 2020 年12 月3日暂停办理本基金转托管业务。自2020年12月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场外简称由“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变更为“国联安中证100指数(LOF)”,场内简称由“双禧100”变更为“中证100”,基金代码仍为“162509”。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0年12月4日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双禧100份额、中证100A份额及中证100B份额自2020年12月2日起停止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转型业务期间双禧100份额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配对转换及转托管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