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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方案等相关事宜,会议具体安排
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
00 止(以本公告列明的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收到表决票时间或网络投票系统
记录时间为准。各项投票方式的起止时间有所差异,具体详见下文“表决票的
填写和送交方式及授权”)。
3、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9 楼
联系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联系电话:400-678-0099(免长途话费)、021-38824536
邮政编码:201204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专用”。
4、网络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网络投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络
投票系统。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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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
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
后,在本基金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合润基
金份额、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会议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寄交方式及授权
(一)纸质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 http://www.xqfunds.com)下载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
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
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
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
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
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
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
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
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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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
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
投票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指定地址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
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指定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网络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移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兴证
全球基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兴证全球基金财富号、移动端投票 H5 页面或兴证
全球基金 APP、兴证全球基金官网的相关引导,参与本次大会投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兴证全球基金”、“兴全 FUNDS”,关注兴
证全球基金旗下公众号并回复“合润”;或通过支付宝搜索“兴全基金财富号”,
关注财富号后根据界面引导进行投票;或通过兴证全球基金 APP、兴证全球基金
官网的相关引导进行投票;或通过访问指定的移动端投票 H5 页面进行投票。
通过移动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正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
等身份信息,以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登录网络投票系统,在确认具备投
票资格后按提示进行投票操作。
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 0:00 起,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 止
(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络投票系统收到表决时间为准)
移动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投票,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包括合润基金份额、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
五、计票
(一)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
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第 2 个
工作日统计全部有效表决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即合润基金份额、
合润 A 份额、合润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份额
级别内享有平等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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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质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
前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
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
份额总数。
(2)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
告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
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
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
之前送达指定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
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矛盾的表决意见,计
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
基金管理人指定地址收到的时间为准。
2、网络表决的效力认定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多次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包括有效纸质方式表决和其他非纸质方式
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质表决为准。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只存在纸质方式表决以外的有效的其他方式表
决时,以有效的该种表决方式为准;多次以其他方式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故提示基金份额持有人慎重行使投票权利,采用除纸质方式表决外其
他方式表决的,形成有效表决意见后将无法更改表决意见,如需更改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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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采用纸质方式表决。
5、前述无效表决票均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
总数。
六、决议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且认定为有效
表决票的,即视为出席会议。
2、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合润基金份额、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的 50%以上(含 50%);
3、本次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合润基金份额、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持
有人各自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由本基金管理人
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0398888
网址:http://www.xqfunds.com
2、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4、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联系人:林奇
八、重要提示
1、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
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兴全合润基金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
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
理安排投资计划。
2、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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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说明书》;
3、请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4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qfunds.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0099 或
021-38824536 咨询;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本基金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的
第一次停牌时间为本公告披露当天(2020 年 9 月 28 日)开市起至当日 10:30
止,10:30 后恢复交易,第二次停牌时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
年 11 月 3 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果公告日 10:30 止(如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果公告发布日为非交易日,则为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
起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6、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只存在纸质方式表决以外的有效的其他方式表决时,
以有效的该种表决方式为准;多次以其他方式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故提示基金份额持有人慎重行使投票权利,采用除纸质方式表决外其他方式
表决的,形成有效表决意见后将无法更改表决意见,如需更改表决意见,需采用
纸质方式表决。
7、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投票,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包括合润基金份额、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
8、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说明书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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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关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一只混合型分级公募基金产品。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
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因此,本基金不符合《指导意见》的要求,不得继续
以分级机制运作。
为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更好地为持有人创造价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有关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提议将“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兴全
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基金类别、运作方式,调整投资范
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分配等内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自《关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在转型前,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转
型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赎回、卖出等选择,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
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更
新、附件四《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说明书》及其末尾的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
议、招募说明书,办理本基金转型的相关具体事宜。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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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本资料
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持有人证件号码:
持有人证券/基金账户号:
(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如为代理人代为投票,请填写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
表决意见:《关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签字或盖章(若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
或盖章)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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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决票的填写说明: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
送达基金管理人指定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
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
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
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如表
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
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
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
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
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矛盾的表决意见,
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
以基金管理人指定地址收到的时间为准。
4、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证券/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
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证券/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
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包括合润基金份额、合润A份额与合润B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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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单位代表本人∕本单位参与计票日
为__年_月_日的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
代为全权行使对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2020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
有效)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证券/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
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证券/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
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包括合润基金份额、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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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根据监管要求和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
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兴全合润分级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事宜属于实质性调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
2、本次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合润
基金份额、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持有人各自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因此变更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通过
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后,兴全合润
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转型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
有人做出选择。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所
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变更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要点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基金合同
的修改对照表详见本附件末尾的《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一)更名
基金名称由“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兴全合润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变更基金类别、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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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将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
级、配对转换和折算机制,运作方式变更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办理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润 A 份额
与合润 B 份额的终止上市等相关业务。
(三)调整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深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
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
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
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其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选择策略、港股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
(四)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恒生指数收益率×20%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20%”。
(五)收益分配等相关内容,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其收益分配原则包括: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
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
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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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
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
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
定;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
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调整基金赎回费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逐级递减,场外赎回的实
际执行的费率如下: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日 1.5%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365 日 0.5%
365 日≤N<730 日 0.25%
N≥730 日 0
注:N 为自然日
2、场内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 0.5%,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将收取 1.5%的赎回费。”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现
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更新及变更后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产品
特征修订基金合同的其他内容,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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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的变更对照表详见本附件末尾的《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三、基金变更前后的业务安排
(一)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正式实施转型前将安排不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转型选择期(具体以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在转型选择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赎回、卖出和转
换转出的选择权。合润 A 份额、合润 B 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
不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合润 A 份额、合润 B 份额或者赎回、
转出合润基金份额等方式退出。对于在转型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其持有的合润基金份额、合润 A 份额和合润 B 份额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
进行转换,最终转换为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在转型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 7 天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仍适用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
基金财产的比例。
在转型选择期期间,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由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需应对赎回等
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转型选择期豁免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份额的转换与折算
转型选择期届满的次一工作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同日合润 A 份额、合润
B 份额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将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
额。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场内合润基金份额、合润 A 份额、合润 B 份额将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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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场外合润基金份额
将转换为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基金份额。具体如下:
1、将合润 A 份额与合润 B 份额转换成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场内份额,折算方法如下:
合润 A 份额折算成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数=折算前
合润 A 份额数×??
? ;
合润 B 份额折算成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数=折算前
合润 B 份额数×??
? 。
(注:?为合润 A 份额净值,?为合润 B 份额净值,NAV 为合润分级
基金份额净值)
2、 将合润基金份额(包括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转换为兴全合润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方法如下:
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数=合润基金份额数。
(三)《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及后续安
排
自份额转换基准日次日起,基金名称将由“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名为“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同日失效。
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
据相关规定办理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上市交易
等业务。
四、基金变更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变更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在设计变更方案之前,基金管理
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
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
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变更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
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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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