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代码:150034)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约定:聚利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1.3×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其中,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聚利A每个季度初调整约定基准收益率,调整方法为取上季度末最后5个工作日的五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根据2016年1月18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名称变更及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停止编制,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拟采用“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 上对应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来计算约定基准收益率。
鉴于2016年第1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为2.5022%,且2016年5月13日封闭运作期届满,因此聚利A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月13日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3.25286%(=1.3×2.5022%)。
重要提示:关于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具体事宜详见2016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官网(www.mfcteda.com)上的《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