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自 2015 年6 月4 日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B 份额终止上市起,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6 月4 日止,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 2015 年6 月5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2511
交易代码
1625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5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2,213,317.7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国安双佳)
基金主代码
162511
交易代码
1625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4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6,885,893.7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08-22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
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双佳A
双佳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512
15008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4,910,940.92份
491,974,952.87份
注: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双佳B 基金份额自2015 年6 月4 日起终止上市。
2.2 基金产品说明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主动管理寻找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以期获得最大化的债券收益;并通过适当参与二级市场权益类品种投资,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主动管理寻找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以期获得最大化的债券收益;并通过适当参与二级市场权益类品种投资,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双佳A:预期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
双佳B:预期较高风险、预期较高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陆康芸
张建春
联系电话
021-38992806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95
传真
021-50151582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1.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195,309.85
本期利润
16,425,539.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9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90%
3.1.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末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3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3,187,795.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1.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1.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39%
0.09%
1.81%
0.08%
0.58%
0.01%
过去六个月
7.11%
0.11%
2.95%
0.07%
4.16%
0.04%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份额转换日次日起至今
6.90%
0.12%
2.78%
0.07%
4.12%
0.05%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6月4日,在转换日日终,双佳A和双佳B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2、份额转换日次日(2015年6月5日)起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6月4日,在转换日日终,双佳A和双佳B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2、份额转换日次日(2015年6月5日)起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4、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5、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转型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6月4日,在转换日日终,双佳A和双佳B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2、份额转换日次日(2015年6月5日)起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基金转型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5
-
-
-
-
-
合计
-
-
-
-
-
注:本基金于2015年6月5日转型首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1年。
3.2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2.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4日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
本期已实现收益
36,559,352.64
29,952,583.55
76,650,416.04
本期利润
24,674,979.59
88,217,604.95
35,015,967.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73
0.1557
0.034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61%
15.33%
2.45%
3.2.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年6月4日
2014年末
2013年末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68
0.1410
0.008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21,251,634.37
612,035,915.62
623,844,247.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6
1.172
1.00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
3.81%
0.11%
1.52%
0.11%
2.29%
0.00%
过去六个月(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
4.61%
0.10%
1.37%
0.10%
3.24%
0.00%
过去一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
11.70%
0.16%
3.77%
0.12%
7.93%
0.04%
过去三年(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
25.38%
0.15%
2.77%
0.09%
22.61%
0.06%
过去五年(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基金份额转换日(2012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4日)
25.26%
0.15%
2.76%
0.09%
22.50%
0.06%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6月4日,在转换日日终,双佳A和双佳B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4日)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6月4日,在转换日日终,双佳A和双佳B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3、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1、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6月4日,在转换日日终,双佳A和双佳B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
2、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
3、*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4、**基金转型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的净值增长率;
5、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3
0.223
-
23,448,864.57
23,448,864.57
-
2014
0.006
-
3,476,058.62
3,476,058.62
-
2015
-
-
-
-
-
合计
0.229
-
26,924,923.19
26,924,923.19
-
注:过去两年利润分配为双佳A 根据基金合同进行的份额折算。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二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冯俊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债券组合管理部总监
2013-07-13
-
14年(自2001年起)
冯俊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交易主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助理、宏观和债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及基金经理。2008年10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债券组合管理部总监,2009年3月至2015年3月任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兼任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兼任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任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兼任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起兼任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吕中凡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05-20
-
4年(自2011年起)
吕中凡,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在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原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担任企业内部管理咨询管理师一职。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在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原上海远东鼎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担任信用评估项目经理。2011年5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用研究信用分析员、债券组合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等职位。2015年5月起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7月起兼任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吕中凡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2-09-05
2015-05-19
4年(自2011年起)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分别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格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权限设置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均做到相互隔离。本基金管理人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严格遵守公平交易原则,启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执行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需要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确保上述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并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风险管理部定期对成交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进行严格的控制, 对不同投资组合邻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从交易量、交易价格、交易金额等方面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占优比情况以及潜在的价差金额对投资组合的贡献进行分析,未发现明显异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宏观经济继续下行、通胀维持低位使得货币政策继续维持宽松。尤其是接近15年下半年,由于资产荒的蔓延和机构年末提前配置的到来, 利率债和一些具有政府背书的高资质债券收益率出现大幅下行。与此同时,行业景气度较差的企业债券收益率则维持高位,评级利差则出现扩大走势。四个季度GDP缩减指数为负,未来几个季度GDP缩减指数预计依然将为负。
考虑到保持基金净值增长率的平稳性,将富余的资金适当的配置在了高流动性债券,取得了一定的基础性收益。同时也考虑经济的基本面因素和期限利差较高,债券收益率的下降可能进一步向长端传导,适当拉长了债券期限久期,增配了高资质债券。在债券投资上取得了领先债券指数的业绩。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自本基金份额转换日次日(2015年6月5日)起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8%。
自本报告期期初起至本基金份额转换日(2015年6月4日),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年上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流动性补充需求迫切,定向宽松仍是首要选项,这对债券市场基本面都还是形成支撑。所以本基金还是继续延续之前的投资思路,争取在债券市场上找到确定性机会,追求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基金事务部、投资组合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数量策略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数量策略部、研究部、投资组合管理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5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5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