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共包含五个运作周年。分级运作期结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2017年5月8日,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结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折算成场内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中小板份额,基金名称变更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1.1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LOF)
场内简称
申万中小
基金主代码
163111
交易代码
1631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5月9日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4,305,715.0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5月26日
2.1.2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申万中小
基金主代码
163111
交易代码
1631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8日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4,950,387.6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申万中小
中小板A
中小板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111
150085
15008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1,058,751.61份
111,945,818.00份
111,945,818.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2.2.1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中小板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变动、增发、配股、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同步调整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小板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具有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2.2.2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对中小板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的方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变动、增发、配股、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无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同步调整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小板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申万中小板份额为常规指数基金份额,具有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中小板A份额,则具有预期风险低,预期收益低的特征。
中小板B份额由于利用杠杆投资,则具有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
注: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末是指2017年5月8日。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菲萍
林葛
联系电话
021-232611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swsmu.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8588
95599
传真
021-23261199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swsmu.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3.1.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748,125.84
本期利润
18,616,642.9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4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00%
3.1.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6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3,650,895.8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0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自转型以来,运作未满一年。
3.1.2 基金净值表现
3..1.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8.19%
0.81%
7.39%
0.82%
0.80%
-0.01%
自分级运作终止日次日起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6月30日)
9.00%
0.80%
7.95%
0.80%
1.05%
0.00%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 =1000; %benchmark(t)= 95%*(中小板指数(t)/ 中小板指数(t-1)-1)+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税后)/365; benchmark(t)=(1+%benchmark(t))* benchmark(t-1) ; 其中t=1,2,3,… 。
3.1.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6月30日 )/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共包含五个运作周年。分级运作期结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2017年5月8日,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结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折算成场内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中小板份额,基金名称变更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中小板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8日生效。本基金已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3.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8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933,830.43
本期利润
1,620,119.8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67%
3.1.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5月8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2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6,180,963.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3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 基金净值表现
3.2.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05月01日至分级运作终止日(2017年5月8日)
-3.29%
0.48%
-3.30%
0.50%
0.01%
-0.02%
2017年04月01日至分级运作终止日(2017年5月8日)
-4.75%
0.78%
-4.73%
0.79%
-0.02%
-0.01%
2017年01月01日至分级运作终止日(2017年5月8日)
-0.67%
0.78%
-0.89%
0.78%
0.22%
0.00%
2016年07月01日至分级运作终止日(2017年5月8日)
-6.31%
0.83%
-6.61%
0.84%
0.30%
-0.01%
2014年07月01日至分级运作终止日(2017年5月8日)
30.81%
2.01%
32.79%
1.91%
-1.98%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分级运作终止日(2017年5月8日)
32.03%
1.75%
33.17%
1.69%
-1.14%
0.06%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 =1000; %benchmark(t)= 95%*(中小板指数(t)/ 中小板指数(t-1)-1)+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税后)/365; benchmark(t)=(1+%benchmark(t))* benchmark(t-1) ; 其中t=1,2,3,… 。
3.2.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8日)
/
注:1.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共包含五个运作周年。分级运作期结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2017年5月8日,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结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折算成场内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申万中小板份额,基金名称变更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中小板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原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8日生效。本基金已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国内大型综合类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共同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5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67%的股份,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33%的股份。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增长迅速,在北京、广州先后建立了分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了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型在内的33只开放式基金,形成了完整而丰富的产品线。公司旗下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超过315亿元,客户数超过603万户。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袁英杰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01-30
-
10年
袁英杰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兴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等,2013年5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高级数量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臻选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选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俞诚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12-03
-
8年
俞诚先生,经济学学士,金融风险管理师(FRM)。2009年开始从事证券相关工作,2009年8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金融工程总部金融工程师、数量研究员,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研究分析方面,本公司建立了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规范了研究人员的投资建议、研究报告的发布流程,使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投资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深度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
在投资决策方面,首先,公司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次,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监等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另外,公司还建立机制要求公募投资经理与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互相隔离,且不能互相授权投资事宜。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投资管理职能的交易总部,实行了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1)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向交易,内部制定了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现券交易,交易总部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独立、公平的询价,并由风险管理部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交易对手和交易方式进行事前审核,确保交易得到公平和公允的执行。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其中日常监控包括了日内不定点对交易系统的抽查监控;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以及对银行间交易过程中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事后分析评估上,风险管理总部在每个季度和每年度的《公平交易执行报告》中,对不同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开展分析评估。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报告制度》,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三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沪深A股整体走势较为平稳,指数表现结构化特征明显。报告期内,大小盘风格差显著扩大,在流动性中性的环境下,市场更青睐业绩稳定,估值更具有优势的蓝筹板块。而市场担忧的是以小盘为代表的创业板个股未来高增长能否持续。目前,风格的波动很大程度来源于资金对各种不确定性容忍度降低,对应风险溢价在提升。2017年上半年,上证综指上涨2.86%,深证成份指数上涨3.46%,沪深300指数上涨10.78%;而中证500指数下跌2.00%,中小板指数上涨7.33%,创业板指数下跌7.34%,显示大盘风格占优。
操作上,基金运作主要着眼于控制每日跟踪误差、净值表现和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从实际运作结果观察,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有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以及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
本基金产品在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基金之基础份额的基础上,设计了中小板A份额和中小板B份额。中小板A和中小板B份额之比为1:1。本基金已于2017年5月8日分级运作期结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产品,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使得投资者可以清晰地计算出分级端两个产品的折溢价状况。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1月1日至5月8日中小板成份指数期间表现为-0.97%,基金业绩基准表现为-0.89%,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净值期间表现为-0.67%,领先业绩基准0.22%。
2017年5月9日至6月30日中小板成份指数期间表现为8.38%,基金业绩基准表现为7.95%,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净值期间表现为9.00%,领先业绩基准1.0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全球经济同步复苏,内地经济受益于供给侧改革和房地产景气而回升,增速前高后低但全年增长无忧。全球流动性收紧,国内经济去杠杆和金融严监管将使货币政策中性偏紧,利率维持高位。以沪深300为代表的低估值、业绩好的大票将维持慢牛格局,而中小创仍然面临估值压力。建议关注估值水平偏低的大蓝筹股票、竞争力边际改善的行业龙头股票和业绩具有确定性的白马股票。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上述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将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即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征求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根据法规要求,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估值政策,审议批准估值程序,并在特定状态下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确认,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资产估值委员会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分管基金投资的副总经理,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运营总部、监察稽核总部、风险管理总部等各总部负责人组成。其中,总经理来肖贤先生,拥有12年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经验;分管基金投资的副总经理张少华先生,拥有13年的基金行业研究、投资和风险管理相关经验;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张丽红女士,拥有13年的基金行业运营、财务管理相关经验;基金运营总部总监李濮君女士,拥有16年的基金会计经验;监察稽核总部总监牛锐女士,拥有13年的证券基金行业合规管理经验;固定收益总部总监陈国辉先生,拥有10年固定收益研究、投资和风险管理相关经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王瑾怡女士,拥有11年的基金行业风险管理经验。
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估值数据对交易所债券进行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8日),本基金(包括申万中小板份额、中小板A份额、中小板B份额)不进行利润分配;本基金转型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 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6.1.1 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