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31号文核准的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30日生效。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未能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前到达会场或到场后未能依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及重要提示出示及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能入场出席会议并表决。)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1586号(维也纳国际酒店巴赫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9日,即在2020年10月19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总数、分别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包括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和从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中选举的两名监票人)、见证律师、公证机关和公证员。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并以提交表决票(见附件三)的方式进行表决。
7、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公证员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10、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1、个人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加盖公章(包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专用章,下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机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出席的受托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2、基金管理人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5、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
七、会议的预登记
1、预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00。本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短信方式预登记或邮件方式预登记。
2、短信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短信方式进行预登记的,可将短信预登记内容发送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号码(10691159555806)。短信预登记内容为“#预登记#个人客户姓名#证件号码#信诚中证800有色”(双引号不用输入,#号需输入)。
3、邮件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邮件方式进行预登记的,可将邮件预登记内容发送至基金管理人指定邮箱(800youse@citicprufunds.com.cn)。邮件预登记内容为“#预登记#个人客户姓名#证件号码#信诚中证800有色”(双引号不用输入,#号需输入)。
4、关于预登记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估计持有人到会情况,以便为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积极配合。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未能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前到达会场或到场后未能依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及重要提示出示及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能入场出席会议并表决。
八、会议召开的条件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代表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九、计票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十、决议生效条件
1、持有效凭证出席会议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各类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份额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表决票(见附件三)上填写/勾选“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虽提供了符合本会议公告规定的文件,但表决意见未选、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各自基金份额类别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联系人:王文博
联系电话:400-666-0066转9
电子邮件:ds@citicprufunds.com.cn
传真:(021)50120886
网址: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地址:上海市凤阳路660号
联系电话:(021)62154848,62178903(直线)
联系人:林奇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十二、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将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公证机关人员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未能于会议召开前到达会场或到场后未能依据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及重要提示出示及提供相关资料的,不能入场出席会议并表决。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保持会议秩序,服从召集人的引导,除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会务人员、聘任律师和公证机构及召集人邀请的人员以外,召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召集人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特别提醒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进行预登记及会议现场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是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证券账户所使用的相关证件及(或)其复印件,如若开立有多个账户且使用的是不同的证件,需要分别提供各账户对应的相关证件及(或)其复印件。
4、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出席本次大会后,又亲自出席本次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的,以其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意见为准。
5、本基金将于本公告刊登日当日(2020年9月29日)上午开市至上午10:30停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将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当日自开市起开始停牌,直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复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下一交易日开市恢复交易。
6、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7、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信诚有色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8、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平台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666-0066咨询。
9、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附件一:
关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本基金实施转型:包括终止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运作,由分级基金转为非分级的上市基金,调整基金申购赎回安排、投资范围、收益分配方式、估值方法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修订基金合同等,并更名为“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方案说明见附件四《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同时,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转型后基金运作的特点及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人(或本机构)同意代理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公告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
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表决意见未选、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附件四:
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对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转型。
本次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各自基金份额类别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型已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转型方案要点
(一)变更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由“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与配对转换等机制
“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拟转型为“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后由分级股票型基金变更为股票型基金,因而不再设置基金份额的分级、折算与配对转换等机制,删去相关内容,包括基金份额分级、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基金份额的折算、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终止运作等章节以及其他相关条款。
(三)调整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安排
本基金转型前将申请原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终止上市。转型后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具体修改内容为:
变更注册前 变更注册后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点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申请上市时应当符合下述第(四)项规定的基金上市条件。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上市的条件
如基金具备下列条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1、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基金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上市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布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五)上市交易的规则
1、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分别采用不同的交易代码上市交易;
2、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分别为各自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4、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5、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6、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六)上市交易的费用
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八)上市交易的注册登记
投资人T日买入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1日(含该日)后有权卖出该部分基金;
投资人T日卖出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九)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基金法》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十)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一)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易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报刊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并将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基金法》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当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变更为非上市基金,并将基金名称变更为“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除此之外,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均不变,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终止上市后,对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处理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制定并公告。
(八)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九)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易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四)调整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则
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规则进行调整:原信诚有色份额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原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赎回;转换后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日常申购与赎回。
(五)调整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1、调整投资范围
变更注册前 变更注册后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800有色金属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债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800有色金属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800有色金属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债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800有色金属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调整投资限制
删除权证相关内容。
(六)修改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转型后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修改为“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七)变更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本基金转型前不进行收益分配,转型后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新增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等相关内容。
变更注册前 变更注册后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包括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终止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基金份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基金份额,则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八)增加估值原则、调整估值方法、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变更注册前 变更注册后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四)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其他(公司根据具体投资品种,增加或减少)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7、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国家最新规定进行估值。
(五)各级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分别计算并公告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包括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2、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
假设T日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t=min(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实际天数,自最近一个份额折算日次日起至T日实际天数),NAV母t为T日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At为T日信诚有色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Bt为T日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R年为信诚有色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
NAVAt=1+R年×
NAVBt=(NAV母t-0.5×NAVAt)/0.5
例:假设t=99,R年=6.20%,NAVA0=1.000,NAV母99=1.400:
NAVA99=1.000+6.20%×99/365=1.017
NAVB99=(1.400-0.5×1.017)/0.5=1.783
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四)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1.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形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五)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3)对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选取当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2、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九)其他相关事项的修改
1、考虑到本基金转型后不再是分级基金,删除《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和分级机制相关的内容。
2、删除《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额发售、基金备案的部分,并补充基金的历史沿革、基金的存续等内容。
3、考虑到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法律法规陆续修订和发布,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转型后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产品特征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见本说明之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拟变更后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产品特性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
三、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信诚有色A份额和信诚有色B份额终止上市等相关业务。
四、转型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交易日的转型选择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选择期期间,信诚有色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转托管业务照常办理,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交易、合并业务照常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或赎回、转换转出信诚有色份额。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上述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或信诚有色B份额将根据规则转换成为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7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转型选择期期间的赎回费为0。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需应对赎回、转换转出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的转换和折算
转型选择期届满后,管理人将确定份额转换基准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假设该日为T日)。在份额转换基准日(T日),信诚有色A份额和信诚有色B份额将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将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将转换为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信诚有色份额将转换为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
信诚有色A份额(或信诚有色B份额)转换为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的场内基金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存在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信诚有色A份额、信诚有色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由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或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外份额转换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或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外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由信诚有色A份额转换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信诚有色A份额的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信诚有色A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1.000
由信诚有色B份额转换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信诚有色B份额的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信诚有色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1.000
基金份额转换后,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
经基金份额转换后,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关于原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转换为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后的持有期不连续计算,自转换为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当日起重新计算其持有期。
关于原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转换后的持有期限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执行。
六、合规、运营可行性
(一)法律方面
转型后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的法律文件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后,基金管理人择时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依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法》的规定,本次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各自基金份额类别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因此,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技术运作方面
本次基金转型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登记机构的变更,技术上可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顺利执行。
为实现基金转型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与登记机构已就基金变更有关的会计处理、注册登记、系统准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已经做好了基金转型的相关准备。会计师事务所将继续为转型后的基金提供服务,律师事务所将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七、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风险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持有效凭证出席会议的信诚有色份额、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各类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份额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召开。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将在会前尽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预沟通,争取更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信诚有色A份额与信诚有色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信诚有色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八、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原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从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信诚有色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信诚有色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转型后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转型后的中信保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预期风险高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信诚有色A份额。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