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336 号)和《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
议生效的公告》 等的有关规定,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互利分
级”,基金代码:163825,中银互利 A:163826;中银互利 B:150156)基金管理人中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中银
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中银互利 B”)的上市交易和场内申
购、赎回业务, 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2017]688 号)。 现
将中银互利 B 终止上市和终止场内申购、赎回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终止场内申赎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中银互 B
交易代码:150156
基金类型:契约型
终止上市、终止场内申赎日:2017 年 11 月 3 日
二、 有关基金终止上市、终止场内申赎的主要内容
中银互利分级基金于 2017 年 8 月 4 日 0:00 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 17:00 期间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大会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表决通过了 《关
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大会决议自表决
通过之日( 即 2017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的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发布的 《关于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 《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在大会决议生效后、中
银互利分级基金正式转型前设立了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供投资者办理赎回,赎
回选择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根据《议案》的相关转型安排,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银互利 B 终止上市
交易和终止场内申购、赎回, 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证上
[2017]688 号)。
三、 基金终止上市、终止申赎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对投资者未赎回的中银互利 A 和互利 B 基金份额进
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中银
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互利 A、互利 B 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1、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在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中银互利 A 和互利 B 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 1.0000 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时间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持有的互利 A 份额、互利 B 份额变更登
记为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原场外份额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原互利 B 场内份额结转而来的基金份额数
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流程
基金变更登记成功后,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份额的确权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原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持有人需要赎
回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即“确权”),
投资者确权成功并经转型新基金恢复赎回业务后方可办理赎回等业务,具体确权业务规则详
见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B 类基金
份额“确权”办理指引》。
(三)《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
将原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原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起,《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中银互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
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
告《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四、 风险提示
中银互利 B 终止上市交易并终止场内申购、赎回后,《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无法进行基金场内交易或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五、 其它
如有疑问,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 (免长途通话费用)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址:www.bocim.com。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