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9年12月2日为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银华恒生中企份额(基金代码:161831,场内简称:恒生中企)、恒中企A份额(基金代码:150175,场内简称:恒中企A)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9年1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12月4日恒生中企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9年12月3日的恒生中企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0.945元,由于恒生中企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9年12月2日的收盘价为0.976元,扣除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期间的约定应得收益后为0.951元,与2019年12月4日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一定差异,2019年12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年12月4日恒中企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9年12月3日的恒中企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恒中企A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9年12月2日的收盘价为1.039元,扣除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期间的约定应得收益后为0.989元,与2019年12月4日的前收盘价存在一定差异,2019年12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