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1月7日证监
许可【2013】1433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4月9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
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
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
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恒中企A份额具有预
期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中企B份额具有预期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在标
的指数下跌的市场环境下,当恒中企B份额跌破0.2000 元后,恒中企A份额与恒中企B份额暂
时将各负盈亏,恒中企A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存在可能损失的风险。同时,本基金为海外证券
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
风险、主要市场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
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类风险,投资工具类风险、投资管理类风
险、技术类风险和特殊事件类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
跟踪偏离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
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
放日恒生中企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恒生中企份额、恒中企
A份额、恒中企B份额和恒生中企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
金份额。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
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相关披露。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9年第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5%以内,以实现
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
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
的指数的ETF、以及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
挂牌交易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
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80%;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
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基金管理人可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和跟踪同
一标的指数的ETF之间选择较优的方式实施组合构建,以达到节约成本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
数的目的。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对本基金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
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
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
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
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2.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1)组合构建原则与方法
本基金将采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收益表现。
(2)组合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
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
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
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
合同的约定。
① 定期调整
根据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② 临时调整
A.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
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恒生中国企
业指数;
C.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
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指数一致。
(3)投资绩效评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实现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
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二)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依据如下: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及其货币市场和
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地缘政治和投机因素;
(3)国家行业政策、各行业在经济周期的表现、行业的发展趋势和行业竞争格局等;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研究、财务报表的分析和价值评估;
(4)宏观分析师、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
略提供依据。
(5)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由基金管理人具体执行投
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决策程序如下:
(1)境外投资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结合公司内外研究报告,对
市场预期风险和指数化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与归因分析,依此提出研究分析报告;
(2)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境外投资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
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
理的日常决策;
(3)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原则上依据指数成份股的权重构建组合,
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
险;
(4)交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
易;
(5)境外投资部的境外风险控制人员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投资
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绩效评估报告。监察稽核部对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
险控制;
(6)基金经理根据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
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境外投资风险控制人员和监察稽核部提供的绩效评估报告以及对各
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六、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5%(税后)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以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作为跟踪标的,采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
数的收益表现。使用“人民币/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
收益率×5%(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较好的反映本基金资产配置以及指数
化投资的标的构成。
如本基金标的指数变化,则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标的指数将相应调整。此外,如果今后法
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
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
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其中,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
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若标的指数变更
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指数编制方法变化等),
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从本
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恒中企A份额具有预期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恒
中企B份额具有预期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同时,本基金为海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
需要承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主要市场
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八、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124,457,939.39 88.80
其中:普通股 2,124,457,939.39 88.80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1,404,911.87 10.51
8 其他资产 16,574,685.09 0.69
9 合计 2,392,437,536.35 100.00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2,124,457,939.39 89.67
合计 2,124,457,939.39 89.67
注:1.股票的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3.自2015年4月28日起,本基金开始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于中国香港股票市场上的恒生
中国企业指数成分股、备选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持有的股票
的市值为1,434,364,601.13元,占期末净值60.54%。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保健 Health Care 46,374,289.03 1.96
必需消费品 Consumer Staples 19,327,724.28 0.82
材料 Materials 37,232,520.78 1.57
电信服务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265,754,493.27 11.22
房地产 Real-estate 60,924,363.19 2.57
非必需消费品 Consumer Discretionary 78,494,450.02 3.31
工业 Industrials 80,991,396.08 3.42
公共事业 Utilities 59,532,401.63 2.51
金融 Financials 1,019,669,679.81 43.04
能源 Energy 257,817,988.60 10.88
信息技术 Information Technology 198,338,632.70 8.37
合计 2,124,457,939.39 89.67
注: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
细
序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中文) 证券代码 所在证券市场 所属国家(地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Ltd.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02318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港 2,861,000 215,718,659.00 9.10
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Tencent Holdings Limited 腾讯控股 00700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港 640,500 198,338,632.70 8.37
3 CHINA MOBILE LTD 中国 移动 941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2,820,500 193,551,735.60 8.17
4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398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港 38,053,000 187,688,526.50 7.92
5 Bank Of 中 03988 港 中 46,109,000 140,804,547.23 5.94
China Limited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KCG 股通 国香港
6 CNOOC Limited 中国海洋石油 00883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港 7,385,000 93,121,253.51 3.93
7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02628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港 4,373,000 79,148,540.64 3.34
8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00386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港 14,788,000 78,520,140.84 3.31
9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 招商银行股份 03968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港 2,265,500 74,137,781.80 3.13
有限公司
10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00857 HKCG 港股通 中国香港 12,224,000 53,371,831.05 2.2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其他衍生工具_股指期货 HHI1906_D 168,321,987.23 7.1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1只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16,267,352.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255,000.00
4 应收利息 25,815.51
5 应收申购款 26,516.9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574,685.09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九、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业绩计算标准符合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4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
如下表所示: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4.9)至2014.12.31 17.21% 1.10% 14.14% 1.14% 3.07% -0.04%
2015年 -21.36% 1.68% -13.55% 1.73% -7.81% -0.05%
2016年 3.49% 1.38% 3.77% 1.36% -0.28% 0.02%
2017年 18.39% 0.95% 15.67% 0.92% 2.72% 0.03%
2018年 -7.83% 1.33% -8.80% 1.36% 0.97% -0.03%
2019.1.1至2019.3.31 10.01% 1.12% 9.53% 1.10% 0.50%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4.9)至2019.3.31 14.54% 1.32% 18.31% 1.33% -3.76% -0.01%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
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
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
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
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
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
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
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内部审计部等24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
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
“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
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
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
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
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
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
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
委员会委员。
王芳女士:董事,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
持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
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
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已从
业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
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
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
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
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
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
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
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
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