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
布了《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
公告》、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基金份额
折算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基金管理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场内简称:煤
炭 A,基金代码:150251)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场内简称:煤炭
B,基金代码:150252)办理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1、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
2
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
终确认的数据为准。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尾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有关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结
果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的
基金份额
折算前基
金份额参
考净值
(元)
折算前基金份
额数(份) 折算比例
折算后的基金
份额
折算后基
金份额净
值(元)
折算后基金份额
数(份)
招商中证
煤炭A份
额
1.0020 12,017,699.00 0.921245333
招商中证煤炭
份额的场内份
额
1.0876 11,071,249.00
招商中证
煤炭B份
额
1.1732 12,017,699.00 1.078754666
招商中证煤炭
份额的场内份
额
1.0876 12,964,148.00
2、折算完成后招商中证煤炭份额数量如下:
折算前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份额数量
(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
名称
折算后份额数量
(份)
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
场内份额 1,241,157.00
招商中证煤炭份
额的场内份额 25,276,554.00
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
场外份额 859,684,783.74
招商中证煤炭份
额的场外份额 859,684,783.74
注:1)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折算后份额”为招商中证
煤炭 A 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招商中证煤炭
份额的场内份额与折算前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合计数。
2)投资者自 2021年1月5日起(含该日)可查询经本基金登记结
算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基金份额。
3
二、重要提示
1、《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同时失效。因此,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名称将于新合同生效后变更为“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场外简称由“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变更为“招商中证
煤炭等权指数”;场内简称由“煤炭分级”变更为“煤炭等权”;基金
代码不变,仍为 161724。
2、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恢
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同时
取消“代销机构单日单基金账户不超过 100 万元的场外申购业务”的
限制。
3、投资者持有的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
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继承其折算前场外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者持有的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等
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
式。请投资者务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的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具体收益分配方式以登记
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4、根据有关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招商中证煤炭等权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期计入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份额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
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4
场内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场内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
费率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特别风险揭示
1、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
份额。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招商
中证煤炭 B 份额,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
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
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
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等权指数的基础份
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
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煤炭
5
B 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
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等权指数的基础份
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
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
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
煤炭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中证煤炭 A 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 B 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煤炭
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
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
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
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4、份额折算后,在招商中证煤炭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
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
途话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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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