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6月6日在《证券日报》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qhkyfund.com)发布了《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相关事宜,将本基金转型为“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8日起,至2016年7月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308
联系人:唐研然
联系电话:0755-83180976
邮政编码:51804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宜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6月8日,权益登记日当天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参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6年6月8日起,至2016年7月6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指定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如下: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308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人:唐研然
联系电话:0755-83180976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份额级别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审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A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B份额的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八、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者未能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7日
附件一:《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宜的议案》
附件二:《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相关事宜的议案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4日正式生效。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议,并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基金名称、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基金费用等条款以及因基金转型及法律法规变更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本基金转型为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转型有关事项及对《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详见附件四《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为实施本基金的转型,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说明》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实施转型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法律文件;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安排等事项的转型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前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
附件二: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6年7月6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2016年月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3、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的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指持有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证券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证券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
4、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声明
1、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4日正式生效。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议,并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基金名称、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基金费用等条款以及因基金转型及法律法规变更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本基金转型为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次本基金转型事项属对本基金原注册事项的实质性调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
3、本次本基金转型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A份额和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各自类别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故本次转型事项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5、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本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
释义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释义 21、基金份额:指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A份额和/或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B份额 删除。
22、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份额:指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23、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A份额:指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即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稳健收益类份额
24、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B份额:指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即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积极收益类份额
25、标的指数:指中证大农业指数
释义 26、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同,可区分为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份额持有人、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A份额持有人及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B份额持有人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释义 27、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释义 28、销售机构: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销售机构:指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释义 29、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28、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其他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释义 31、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开放式基金账户/深圳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释义 32、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1、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3、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释义 34、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2、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5、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3、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释义 36、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34、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
37、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5、基金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交易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6、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
释义 3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释义 4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删除。
释义 4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