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A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中融煤炭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煤炭母基,基金代码:168204)之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级,基金代码:150289)和煤炭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级,基金代码:15029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投资者如以溢价买入或持有,在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交易价格与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zrfunds.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2)煤炭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年基准收益,但在份额折算后,煤炭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中融煤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中融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煤炭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煤炭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中融煤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中融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煤炭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折算为场内中融煤炭份额前,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煤炭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煤炭B份额,或者煤炭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煤炭A份额),合并为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按照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由于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通过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煤炭A份额、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中融煤炭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煤炭A份额、煤炭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中融煤炭份额、煤炭A份额、煤炭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
值(元)
基金份额
(份)
场内中融煤
炭份额 0.900 100,000 无变化 0.900 100,000份场内中融煤炭份额
煤炭A级 1.010 100,000
1.122222222
(全部折算为场内中融煤
炭份额) 0.900 112,222份场内中融煤炭份额
煤炭B级 0.790 100,000
0.877777778
(全部折算为场内中融煤
炭份额) 0.900 87,777份场内中融煤炭份额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登记结算机构为准
5、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中融煤炭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1年 0.70%
1年≤Y<2年 0.25%
Y≥2年 0
(2)场内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70%
(注:Y:持有时间,1年=365日。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拨打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12月15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煤炭母基,基金代码:168204)和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级,基金代码:150289)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故煤炭A级将于2020年12月16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20年12月17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2月17日煤炭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16日的煤炭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煤炭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20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20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煤炭A级与煤炭B级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场内中融煤炭份额,并终止煤炭A级与煤炭B级上市。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A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煤炭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煤炭母基,基金代码:168204)之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级,基金代码:150289)和煤炭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级,基金代码:15029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将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煤炭A份额定期调整约定
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级,基金代码:150289)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煤炭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加计4%”。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以每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即使当日并未发生定期折算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税后)为准,重新设定该日次日起(含该日的次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日(含该日)期间煤炭A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定期份额折算日原则上为每年的12月15日,若该日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日发布了《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A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将于2021年1月4日终止上市,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鉴于2020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税后)为1.5%,因此2020年12月16日起(含该日)至最后交易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煤炭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5.5%。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有关详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煤炭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煤炭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煤炭A级与煤炭B级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场内中融煤炭份额,并终止煤炭A级与煤炭B级上市。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A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煤炭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煤炭母基,基金代码:168204)之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级,基金代码:150289)和煤炭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级,基金代码:15029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将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中融聚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九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查询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煤炭A份额及煤炭B份额
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A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中融煤炭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煤炭母基,基金代码:168204)之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级,基金代码:150289)和煤炭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级,基金代码:15029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投资者如以溢价买入或持有,在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敬请投资者关注市场交易价格与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zrfunds.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2)煤炭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年基准收益,但在份额折算后,煤炭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中融煤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中融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煤炭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煤炭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中融煤炭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中融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煤炭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折算为场内中融煤炭份额前,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煤炭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煤炭B份额,或者煤炭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煤炭A份额),合并为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按照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由于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通过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煤炭A份额、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中融煤炭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煤炭A份额、煤炭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中融煤炭份额、煤炭A份额、煤炭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登记结算机构为准
5、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煤炭A份额与煤炭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中融煤炭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中融煤炭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煤炭A份额和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2)场内赎回费率
■
(注:Y:持有时间,1年=365日。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拨打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