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在融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及《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中证大农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融通农业分级基金”
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6年 6 月9 日起至 2016 年7 月4 日17:00 止(以本
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直门外大街 1号西环广场塔号西环广场塔 3 办公楼 1113 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1-
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3-808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
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详细修订内容详见《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6 年6月 8 日,即2016 年6 月8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登录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其
他代表机构的业务印鉴,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
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
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
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
-2-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
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
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
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
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
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
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
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
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书等相关文件自 2016
年 6 月9 日起,至 2016年 7 月4 日17:00 以前(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
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
收件人: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直门外大街 1号西环广场塔号西环广场塔 3 办公楼 1113 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专用”。
4、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3-8088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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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 2016 年 7 月 5 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
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
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
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
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
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
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
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指定
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有效的融通农业份额、融
通农业 A 份额、融通农业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对应级别基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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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大会的融通农业份额、融通农业 A 份额、融通农业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有效的融通农业份额、融通农业 A
份额、融通农业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日对应级别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
(含二分之一)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
召开,根据 2013 年 6 月 1 日生效的新修订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
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
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
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
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15 层
联系电话:0755-26948088
传真:0755-269350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
网址:www.rtfund.com
邮政编码:518053
2、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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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
基金基金财产支付,具体金额将在届时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中说明。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资人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3-8088 咨询。
4、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
改方案说明书》。
5、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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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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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考虑到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长期发展及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及降低管理
费率、托管费率事宜。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概要如下:
一、转型
本基金将转型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融通中
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即去除分级结构,但转型后的跟踪标的指数、投资
策略等内容保持不变。
二、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转型后的管理费年费率将由1.00%降至0.80%,托管费年费率由0.22%降至0.20%。
三、原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的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确定转型时间安排,包括份额折算基准
日、正式转型日期等,相关事宜届时将提前公告。
在基金正式转型前的折算基准日,针对登记在册的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两类子份额将按照当天相应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础,按照当天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的份额净值转换为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
金份额,原有的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直接转换为融通中证大农业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且份额净值保持不变。
为保证折算期间的份额固定,暂停折算基准日及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购赎回业务,同时停
止三类份额间的配对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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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型后基金的运作
在基金完成转型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更名为“融通中证
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运作,包括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基金的上市等事项。
为实施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述事项,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
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融通中证
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
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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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号(如有多个,请逐一填写)
审议事项:《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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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相应栏内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
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金账号下的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
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签字/盖章部分填写
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
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视为无效表决。
3、本表决票中“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
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基金账号错填、漏填但不影响认定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不影响
表决票效力。
4、本表决票中“基金账号”,指持有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账
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
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
的,表决票将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的表决意见。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
章后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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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委托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16 年 7 月 4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
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受
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
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基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6 年月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
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2、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号”,指持有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账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委
托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
的,本授权委托书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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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生效。考虑到本基金的长期发展及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修改基金合同事宜属于原注册事项的实质性变更。
3、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方案须经参加大会的融通农业份额、融通农业 A份额、融通农业
B 份额各自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
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基金合同修改内容汇总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请参见《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全文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全文 融通农业 A 份额、融通农业 B 份额、融通农业份
额
基金份额
全文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第一部分 前言 三、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
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三、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由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
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二部分 释义 删除: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融通中证大农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二部分 释义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
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
27、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
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场外认购的全部份
额将确认为融通农业份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
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8、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相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
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
申购、场内赎回
32、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
2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
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
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
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也
称为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7、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相关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
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30、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通过场外销售
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31、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
-1-
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
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场内会员单位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
第二部分 释义 3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
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融
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同一日起失效
第二部分 释义 删除:
3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
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第二部分 释义 46、《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
《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
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
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和实施细则
44、《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
回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
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
实施细则(修订版)》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以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
细则
第二部分 释义 删除:
4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
行为
54、基金份额分级: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融
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
额、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
健收益类份额与融通中证大农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
55、融通农业份额: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
人在场外认/申购的融通农业份额不进行基金份
额分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融通农业份额将在
基金发售结束后进行基金份额自动分离;投资人
在场内申购的融通农业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
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56、融通农业 A 份额:指融通农业份额按基金合
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稳健收益类基
金份额
57、融通农业 B 份额:指融通农业份额按基金合
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积极收益类基
金份额
58、自动分离:指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每 2 份融
通农业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 1:1 比例自动转换
为 1 份融通农业 A 份额和 1 份融通农业 B 份额的
行为
-2-
59、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融通农业份额与融通
农业 A 份额、融通农业 B 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
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60、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融通农业份额的场内份额
申请转换成 1 份融通农业 A 份额与 1 份融通农业
B 份额的行为
61、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融通农业 A 份额与 1 份融
通农业 B 份额申请转换成 2 份融通农业份额的场
内份额的行为
62、融通农业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除基金
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融通农业 A 份额约定年
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4%”,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
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
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
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
准利率(税后)+4%”。每份融通农业 A 份额约
定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融通农业 A 份额持有
人的本金及该等约定应得收益,如在基金存续期
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融通农业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
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第二部分 释义 6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
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融通农业份额、融通农业
A 份额和融通农业 B 份额)的 10%
7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
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的过程
5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
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