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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9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博时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72,基金简称:主要消费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博时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678,基金简称:中证500增强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博时中证湖北新旧动能转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43,基金简称:湖北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博时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24,基金简称:新能车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博时中证医药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38,基金简称:医药50ETF):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博时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08,基金简称:创业板ETF博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