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9年7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浙江
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58号)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27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的资产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
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投资于境内外市场并以ETF方式
运作的创新风险、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维持较高股票仓位而导致的业绩表现随
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
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成份股地域集中的风险、成份股调整带来的风险、标的
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标的指数可回溯历史数据时间较短的风
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
的风险(含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而面临的港股
通机制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险、申购及赎回风险、IOPV
不实时计算及计算错误的风险和投资者参考IOPV做出投资决策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
风险、管理风险、引入境外托管人的风险、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的风险等;(2)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监管风险、政治风险、
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衍生品风险、资产支持证券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金
融模型风险、信用风险等;(3)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投资标的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
人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能对投资者带来的风险;(4)运作风险,主要包括操
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法律及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等;(5)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
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6)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此外,本基金可投资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
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
横跨境内与境外证券交易场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流程与标的指数组合证券仅在境内上市
的ETF产品有所差异。在目前结算规则下,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可
卖出和赎回,即T日申购的ETF份额且日间完成RTGS(实时逐笔全额结算)交收,T日可
卖出与赎回,而T日申购的ETF份额且日终完成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T+1日方可卖出和赎
回;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T日可以赎回,T+1日可以卖出。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关于ETF的相关业务规
则及其不时的更新,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认
购、申购、赎回及交易。
5、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
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
业务规则已经认可。
6、本基金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管理,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7、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
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9、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
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5月15日。本基金基金经
理变更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4月29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月18日。
一、 基金的名称
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指数基金
三、 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四、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为更好地实现
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美国存托凭证、全球存托凭证、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在投资香港市
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
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融券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五、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组成
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时,基
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
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
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成份股
(含美国存托凭证等)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进行配股或增
发;(5)标的指数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派发现金股息;(6)指数成份股(含美国存
托凭证等)定期或临时调整;(7)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8)其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
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
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二)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
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三)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
金融衍生产品,如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美国存托凭证等)等相关
的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
行交易。
(四)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
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
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
例。
(五)融资融券业务策略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
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
管理。此外,本基金可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融券业务。
(六)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
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六、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浙江新动能指数收益率。
七、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此外,本基金可投资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
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八、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九、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13,244.2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514%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5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505%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87%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205%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9%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58%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96%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88%
总计 10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广
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
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峰互联网
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
心)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
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
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
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工作科长、副局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裁、
董事长;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党总支书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
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置
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杨俊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渠道经理、指数与量
化投资部高级账户经理、解决方案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0年3月17日)、易方达沪深3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0年3月
17日)、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0年
3月17日)、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6月23
日至2020年3月17日)、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自2019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5日)。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
增强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9年11月6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1月21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4月24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4月27日起任职)。
刘树荣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基金会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核算部基金核算专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运作支持专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深证成指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至2019年8月15日)、易
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至
2019年8月15日)、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8年
8月11日至2020年4月22日)、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自2018年8月11日至2020年4月22日)、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至2020年4月22日)。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
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
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
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
日起任职)、易方达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
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
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并购重组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18日起任职)、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香港恒生
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标
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11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0月8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0月21日起任职)、
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3月20日
起任职)、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20年3月20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4月28日起任职)、易方达中证浙江新动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4月29日起任职)。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指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汪兰英女士、林伟斌先生、余海燕女士。
汪兰英女士,同上。
林伟斌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员,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指数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量化基金组合部副
总经理、量化策略部副总经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
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余海燕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Consumer Credit Risk信用风险分析师,华
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发展部产品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300医药
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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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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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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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
易方达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9、代表基金投资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0、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1、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2、基金上市初费及月费、登记结算费用、IOPV计算与发布费用;
13、基金收益分配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14、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或预提的任何税收、征费及相关的利息、费用和罚
金,以及直接为处理基金税务事项产生的税务代理费;
15、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6、其他为基金的利益而产生的费用;
1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因基金运作而发生的,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指数编制机构签署的指数使
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向指数编制机构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03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
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季度末,按季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前10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指数编制机构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或支付方式等另
有约定的,本基金从其最新约定。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5%
的标准向投资人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十一、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十二、 境外托管人
名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一号汇丰总行大厦
办公地址:香港九龙深旺道一号, 汇丰中心一座六楼
成立日期:1865年
行政总裁:王冬胜
联系人:钟咏苓
电话:+86 21 3888 2381
email:sophiachung@hsbc.com.cn
公司网址:www.hsbc.com
十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网点信息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发售公告或其他变更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严峰
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师:石向阳、莫哲
联系人:石向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马婧
联系人:赵雅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20
年5月1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第一节 绪言”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3. 在“第二节 释义”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4. 在“第六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第十一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 在“第十二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在“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8. 在“第十六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第十七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 在“第十八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1. 在“第二十二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2. 在“第二十三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