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1年 2月 1 日
公告时间:2021年 1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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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3
二、基金概览 ........................................................................................................................... 4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7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8
六、基金合同摘要 ................................................................................................................. 12
七、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 13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4
九、重大事件揭示 ................................................................................................................. 17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18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18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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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 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2021年1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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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别:股票型
3、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场内简称:互联网50
5、基金代码:159856
6、标的指数简称:SHS互联网
7、标的指数代码:930625
8、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9、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41,372,474.00份。
10、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1元。
11、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741,372,474.00份(截至2021年1月25日)
12、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2月1日
14、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7、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减少或变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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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募集情况
1、本基金注册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8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1年1月19日
5、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8、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认购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于2021年1月19日募集,并已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资完毕。截至2021年1月22日止,本基金在募集期公开发售且扣除认购费用后共募集资本人民币741,364,000.00元,折合为741,364,000.00基金份额。其中,以网上现金方式认购的741,364,000.00份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募集资本人民币741,364,000.00元,已汇入托管专户。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4,415.41元,其中人民币8,474.00元折合8,474.00份基金份额,利息尾差金额人民币5,941.41元,不折合基金份额,归入基金财产。上述网上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于下一个季度结息日(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后划入托管专户。募集期内未有投资者通过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实收基金共计折合741,372,474.00份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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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基金备案情况
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备案条件,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1年1月22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月22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741,372,474.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19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1年2月1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场内简称:互联网50
5、基金交易代码:159856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741,372,474.00份(截至2021年1月25日)
7、基金净值的披露: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9、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交易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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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4,043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52,793.03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1年1月25日,基金份额合计为741,372,474.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15,812,277.00份,占比2.13%;
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份725,560,197.00,占比97.87%。
(三)基金场内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截至2021年1月25日) 序号 持有人名称(全称) 持有基金份额(份) 占场内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
1
陈淳
10,000,194.00
1.35
2
胡丽敏
9,999,194.00
1.35
3
烟台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136.00
0.94
4
师和平
5,000,097.00
0.67
5
顾杨晟
5,000,096.00
0.67
6
姜越
3,000,058.00
0.40
7
杨水生
3,000,058.00
0.40
8
朱莉莉
3,000,058.00
0.40
9
顾淑琦
3,000,058.0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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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震
3,000,055.0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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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本信息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400011263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信息披露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经营概况
本公司下设二十二个部门和三个分公司,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指数投资中心、FOF投资部、研究部、中央交易室、营销管理部、战略客户部、养老金投资中心、互联网金融部、销售服务部、产品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纪委办公室、法律合规部、内控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信息科技部、运作部、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权益投资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权益投资组合日常理工作。固定收益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固定收益投资组合日常管理工作。专户投资部在投资决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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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旗下除共同基金外其余资产组合的日常投资管理工作。养老金投资中心是公司养老金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投资、销售、产品和服务工作。指数投资中心是公司被动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被动业务的投资、销售、产品开发和服务工作。FOF投资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FOF类产品日常投资管理工作。研究部负责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公司投资服务工作。中央交易室负责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工作。营销管理部负责公司渠道代销和券商直销业务的管理,以及品牌管理和媒体关系维护。战略客户部负责公司主权类机构业务、非银行机构业务、公司业务、养老金战略客户等销售管理。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销售服务部负责销售支持和客户服务工作。产品管理部负责产品创新、开发与管理。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招聘、薪酬、考核等工作,承担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职能。战略发展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分析、股权管理及培训管理、行政管理,承担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董监事会办公室相关职能。纪委办公室承担纪委日常工作职责。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法律合规工作。内控稽核部负责公司内控稽核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投资合规性监控、组合绩效评估和分析等工作。信息科技部负责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维护、系统开发及网络运行、网络安全和维护。运作部负责公司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清算、核算和会计工作。
目前,公司(含子公司)共有员工697人,平均年龄34岁,75%的员工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公司投研团队由资深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组成,投研人员187人,投资人员平均拥有约13年的从业经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164只开放式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QDII、FOF 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
3、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伟琳女士,11年证券从业经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博士;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历任金融工程分析师、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指数投资中心产品及营销支持部研究负责人兼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自2018年4月17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沪深3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自2020年2月18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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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基金(自2020年11月26日期变更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5年7月23日至2020年11月3日,担任工银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5月4日,担任工银瑞信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6月15日,担任工银瑞信印度市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5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8月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0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6月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时间:1994年6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4]16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3]1666号
国信证券前身是1994年6月30日成立的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深圳,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信证券已成长为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截至2020年9月底,注册资本96.12亿元;员工总数11964人;在全国117个城市和地区共设有55家分公司、177家营业部。拥有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4家全资子公司;50%参股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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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和基金服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香港证券经纪业务、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业务等。
2014年12月29日,国信证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002736”。根据中证协发布的数据,近年来国信证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指标排名行业前列;国信证券在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城市设立的营业部均保持强劲的竞争实力,多家营业部长期领先当地同业;累计完成IPO项目排名行业第一。截至2020年9月底,国信证券总资产2731.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93.52亿元。
2020年前三季度,国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40.00亿元,同比增长42%,实现净利润54.77亿元,同比增长47%。国信证券前三季度代理买卖手续费净收入(不含基金分仓)市场份额5.06%,排名行业第三,与去年持平;共计完成股票承销项目18.8个,同比增长21%;顺利发行13支“疫情防控债”,成为行业中“金融抗疫”的典范。
展望未来,国信证券将继续弘扬“合规自律、专业务实、诚信稳健、和谐担当”的文化理念,始终秉持“创造价值、成就你我、服务社会”的价值观念,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综合服务型投资银行。
2、主要人员情况
国信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具有十年以上银行、财务、证券清算等金融和证券从业经验,可为客户提供更多安全高效的专业服务;同时,资产托管部拥有自主开发团队,具备为托管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处理的能力。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国信证券托管部是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证券公司,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国信证券托管部本着“专业高效”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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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三)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电话:010-50938931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徐一文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朱宏宇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六、基金合同摘要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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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成立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本基金截至2021年1月25日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 期末数 负债: 期末数
银行存款
541,214,000.00
短期借款
结算备付金
2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存出保证金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1,750,620.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其中:股票投资
161,750,620.02
应付证券清算款
161,617,029.21
债券投资
应付赎回款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422.13
基金投资
应付托管费
4,265.67
现货投资
应付销售服务费
衍生金融资产
应付交易费用
111,022.3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税费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付利息
应收利息
98,891.72
应付利润
应收股利
其他负债
2,209.32
应收申购款
负债合计
161,761,948.65
其他资产
162,671.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1,372,474.00
未分配利润
91,760.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1,464,234.30
资产总计:
903,226,182.95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903,226,1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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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61,750,620.02 17.91 其中:股票 161,750,620.02 17.9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41,214,000.00 82.06 8 其他资产 261,562.93 0.03 9 合计 903,226,182.95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截至2021年1月25日,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993,709.00
0.4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944,088.00
0.1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935,920.02
3.36
J
金融业
7,395,209.00
1.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97,720.00
0.0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
-
15
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83,072.00
0.27
S
综合
-
-
合计
38,749,718.02
5.23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 截至2021年1月25日,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股票投资。
3、 截至2021年1月25日,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通信服务 Communication Services
31,760,970.00
4.28
非必需消费品 Consumer Discretionary
32,440,728.00
4.38
必需消费品 Consumer Staples
-
-
能源 Energy
-
-
金融 Financials
-
-
保健 Health Care
12,176,344.00
1.64
工业 Industrials
-
-
信息技术 Information Technology
46,622,860.00
6.29
材料 Materials
-
-
房地产 Real Estate
-
-
公用事业 Utilities
-
-
合计
123,000,902.00
16.59
注: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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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截至2021年1月25日,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3690
美团-W
90,400
30,218,912.00
4.08
2
00700
腾讯控股
43,800
28,070,982.00
3.79
3
01810
小米集团-W
1,058,000
27,021,320.00
3.64
4
00268
金蝶国际
292,000
8,605,240.00
1.16
5
00241
阿里健康
332,000
7,509,840.00
1.01
6
300059
东方财富
163,200
6,456,192.00
0.87
7
00909
明源云
122,000
5,723,020.00
0.77
8
03888
金山软件
96,000
5,273,280.00
0.71
9
01833
平安好医生
60,400
4,666,504.00
0.63
10
002230
科大讯飞
49,800
2,511,414.00
0.34
2、截至2021年1月25日,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明细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股票投资。
(四)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五)按公允价值占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九)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7
无。
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8,891.7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14,415.41
7
待摊费用
148,255.80
8
其他
-
9
合计
261,562.9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九、重大事件揭示
18
无。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