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大成景丰债券(LOF)
场内简称 大成景丰
基金主代码 160915
交易代码 160915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适用其中转换为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有
关条款,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0年4月22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4月22日
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原
因说明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相关规定,自2020年4月22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在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