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20;场内简称:银华纯债;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0年3月25日起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原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不高于1.5%,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赎回费率1.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场外
赎回费
持有期限(Y) 费率
Y<180天 1.5%
180天≤Y<1年 1.2%
1年≤Y<2年 0.7%
Y≥2年 0
场内
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赎回费率1.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
赎回费率。
注: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本基金在直销业务中对于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
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 特定赎回费率
持有期<7天 1.50%
7天≤持有期<180天 0.375%
180天≤持有期〈一年 0.3%
一年≤持有期〈两年 0.175%
持有期≥两年 0%
注: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本基金的
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
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
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30日的基金份额的短期交易
收取短期交易赎回费,并对基金份额所收取的短期交易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标准将在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1.5%,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场外
赎回费
持有期限(Y) 费率
Y<7天 1.5%
7天≤Y<180天 0.375%
180天≤Y<1年 0.3%
1年≤Y<2年 0.175%
Y≥2年 0
场内
赎回费
Y<7天 1.5%
Y≥7天 0.375%
注: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此外,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30日的基金份额的短期交易收取短期交易赎回费,并对基金份额所收取的短期交易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标准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重要提示
1、上述赎回费率调整自2020年3月25日生效。对于2020年3月24日15:00之前提交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前的赎回费率;对于2020年3月24日15:00之后提交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2、上述调整事项将在最近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一并予以更新,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