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182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7,958,807.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年1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50A
银华50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821
16182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6,999,550.69份
959,256.42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最优复制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成组合,并根据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赎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特性、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取整和优化,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中证中票50债券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票50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中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66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银华50A
银华50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374,216.71
-176,444.28
本期利润
-1,525,645.51
-13,236.4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9
-0.007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41%
-0.6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00%
-0.3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587,746.67
4,718.9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83
0.004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5,239,219.22
1,145,430.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10
1.19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1.00%
19.4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50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83%
0.05%
1.06%
0.05%
-0.23%
0.00%
过去三个月
-0.08%
0.07%
0.33%
0.07%
-0.41%
0.00%
过去六个月
0.00%
0.08%
0.28%
0.07%
-0.28%
0.01%
过去一年
-0.58%
0.10%
0.61%
0.08%
-1.19%
0.02%
过去三年
15.68%
0.12%
13.15%
0.08%
2.53%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1.00%
0.12%
18.58%
0.08%
2.42%
0.04%
银华50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76%
0.05%
1.06%
0.05%
-0.30%
0.00%
过去三个月
-0.25%
0.07%
0.33%
0.07%
-0.58%
0.00%
过去六个月
-0.33%
0.08%
0.28%
0.07%
-0.61%
0.01%
过去一年
-1.00%
0.10%
0.61%
0.08%
-1.61%
0.02%
过去三年
14.59%
0.12%
13.15%
0.08%
1.44%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9.40%
0.12%
18.58%
0.08%
0.82%
0.04%
注: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中证中票50债券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且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中证中票50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中证中票50债券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79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葛鹤军先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8日
-
8年
博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曾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从事信用评级工作。2011年1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债券研究工作,曾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4年10月8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4年10月8日至2016年4月25日兼任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4月24日起兼任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6月17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5日起兼任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5日起兼任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4月17日起兼任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6月1日起兼任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6月16日起兼任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6月21日起兼任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钟睿先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11月10日
-
6年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福建三明金科稀土有限公司,2015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信用研究员,现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经济运行较为平稳,GDP同比增长6.9%,地产、基建投资带动经济整体动能较强,海外主要经济体继续复苏带动国内出口有所恢复。供给侧改革继续推动,工业品价格有所上行,企业利润不断好转,带动制造业投资不断走强。通胀方面,物价水平整体温和可控,CPI维持低位运行,PPI高位回落。流动性方面,中央银行上调货币政策工具利率,但后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投放流动性,稳定了市场预期。
债市方面,债券收益率整体上行,并且波动很大。先是央行货币政策转向中性稳健,叠加金融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六月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使流动性保持稳定,债券收益率有所下行。从上半年看,10年期利率债收益率上行50bp左右,3-5年信用债收益率上行50-80bp。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元,本报告期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8%;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194元,本报告期C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8%。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2%之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之内。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主要发达国家复苏步伐有所加快,部分新兴经济体仍面临较多挑战,地缘政治风险有所加剧。国内经济方面,在地产限购、融资条件收紧背景下,房地产销售与投资下行的概率较大,从而给下半年的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通胀方面,CPI全年压力不大,受基数影响下PPI同比也将逐步回落。资金面方面,央行货币政策基调短期内难以改变,仍将保持中性稳健,流动性整体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473,126.21
584,951.43
结算备付金
867,514.18
798,221.53
存出保证金
12,842.32
26,205.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96,382,685.00
529,367,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6,382,685.00
529,367,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4,900,179.2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25.00
应收利息
1,549,195.16
6,629,650.9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19.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25.00
资产总计
107,285,362.87
582,307,178.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726.80
10,751.1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763.20
147,747.45
应付托管费
8,254.38
49,249.15
应付销售服务费
290.12
403.83
应付交易费用
6,247.45
9,642.68
应交税费
598,719.00
598,719.0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58,712.23
230,016.16
负债合计
900,713.18
1,046,529.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7,958,807.11
480,322,828.12
未分配利润
18,425,842.58
100,937,821.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384,649.69
581,260,649.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7,285,362.87
582,307,178.98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LOF)基金份额总额为87,958,807.11份;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LOF)A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10元,基金份额总额为86,999,550.69份;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LOF)C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194元,基金份额总额为959,256.42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241,792.23
14,756,944.72
1.利息收入
7,612,076.97
17,847,195.0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5,412.87
80,857.39
债券利息收入
7,474,520.56
17,734,922.1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2,143.54
31,415.5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866,933.33
6,964,499.8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6,866,933.33
6,964,499.8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11,779.05
-10,057,089.1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85.08
2,338.93
减:二、费用
1,297,089.71
2,886,215.12
1.管理人报酬
567,264.46
869,265.17
2.托管费
189,088.11
289,755.15
3.销售服务费
3,094.14
15,722.33
4.交易费用
10,021.95
3,815.34
5.利息支出
192,543.17
1,362,232.5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92,543.17
1,362,232.57
6.其他费用
335,077.88
345,424.56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38,881.94
11,870,729.6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8,881.94
11,870,729.60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0,322,828.12
100,937,821.41
581,260,649.5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38,881.94
-1,538,881.9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92,364,021.01
-80,973,096.89
-473,337,117.9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1,126,671.37
16,306,918.84
97,433,590.21
2.基金赎回款
-473,490,692.38
-97,280,015.73
-570,770,708.1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7,958,807.11
18,425,842.58
106,384,649.6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7,835,203.30
93,706,879.42
581,542,082.7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870,729.60
11,870,729.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608,441.48
-1,436,288.38
-9,044,729.8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688,671.49
1,951,003.71
11,639,675.20
2.基金赎回款
-17,297,112.97
-3,387,292.09
-20,684,405.0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0,226,761.82
104,141,320.64
584,368,082.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6.4.3.1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4.3.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3.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西南证券
38,562,294.25
100.00%
88,549,572.60
100.00%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西南证券
1,449,200,000.00
100.00%
208,000,000.00
2.87%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67,264.46
869,265.1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057.33
16,142.28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9,088.11
289,755.15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华50A
银华50C
合计
中国银行
-
982.24
982.2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81.50
981.50
合计
-
1,963.74
1,963.7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华50A
银华50C
合计
中国银行
-
1,074.39
1,074.3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0,972.86
10,972.86
合计
-
12,047.25
12,047.25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年度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银华50A
银华50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3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6,651,956.7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6,651,956.7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8.93%
-
注:本基金管理人于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8,473,126.21
36,382.27
2,941,815.97
19,116.32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96,382,685.00
89.84
其中:债券
96,382,685.00
89.8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340,640.39
8.71
7
其他各项资产
1,562,037.48
1.46
8
合计
107,285,362.87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648,185.00
1.5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94,734,500.00
89.0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6,382,685.00
90.6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1569001
15清控MTN001
100,000
10,143,000.00
9.53
2
101553006
15铁道MTN001
100,000
10,140,000.00
9.53
3
101575004
15金融街MTN002
100,000
10,129,000.00
9.52
4
101551003
15国电集MTN001
100,000
10,078,000.00
9.47
5
101554059
15中粮MTN001
100,000
9,996,000.00
9.4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为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842.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49,195.1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62,037.48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银华50A
318
273,583.49
79,505,931.04
91.39%
7,493,619.65
8.61%
银华50C
75
12,790.09
0.00
0.00%
959,256.42
100.00%
合计
393
223,813.76
79,505,931.04
90.39%
8,452,876.07
9.61%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银华50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钱中明
85,600.00
34.50%
2
张小菊
45,500.00
18.34%
3
魏良浩
40,300.00
16.24%
4
李树林
13,800.00
5.56%
5
成赤卫
13,800.00
5.56%
6
金挺
9,900.00
3.99%
7
张俊杰
7,900.00
3.18%
8
林思特
7,876.00
3.17%
9
刘海涛
5,656.00
2.28%
10
曾亭曦
4,496.00
1.81%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银华50A
银华50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
2,664,234,839.87
724,290,232.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79,052,741.52
1,270,086.6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79,380,652.79
1,746,018.5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71,433,843.62
2,056,848.7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6,999,550.69
959,256.42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7月10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变更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新增1个交易单元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562,294.25
100.00%
1,449,200,000.00
100.00%
-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05/23
462,499,074.07
0.00
462,499,074.07
0.00
0.00%
2
2017/05/24-2017/05/31
3,306,747.48
0.00
3,306,747.48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时,将面临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
1)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5000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转型为另外的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丧失继续投资本基金的机会;
3)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4)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基金为支付赎回款项而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同时,巨额赎回、份额净值小数保留位数是采用四舍五入、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是按前一日资产计提,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5)当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接受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导致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50%的情况下,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所提出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被拒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某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导致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该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可能被确认失败。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6日发布公告,本基金自2017年6月15日15:00起,至2017年7月7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11日发布公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7月10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议案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已于2017年7月1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自该日起终止该基金在深圳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同时终止办理该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以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