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8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
1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A:161823
C:161824 10元人民币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公司旗下其他部分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如下所示: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
1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001 10元人民币
2 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22 10元人民币
3 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834 10元人民币
4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31 10元人民币
5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26 10元人民币
6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820 10元人民币
7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19 10元人民币
8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1818 10元人民币
9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16 10元人民币
10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815 10元人民币
11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12 10元人民币
12 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1811 10元人民币
13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1810 10元人民币
2、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对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理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公司直销中心对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定。
3、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设置的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
4、本次调整仅对上述适用基金的定期定额业务的最低金额进行调整。
5、本次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