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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1年10月21日起,调整开放日规则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1、将《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由原表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修改为:
“35、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2、将《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之“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由原表述: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修改为: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二、关于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涉及调整开放日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属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10月21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开放日规则并修改《基金合同》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